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

为主殉道?还是愚蠢自杀?

我们都该是基督精兵,都该愿意为主舍弃生命、在所不惜。
然而,每个基督徒为了福音而遭遇的死亡,都是为主殉道?
会不会,有一些,其实是愚蠢自杀?

以利亚单独一人,力拼数百巴力先知的事迹,是基督徒所津津乐道的。
我们都相信,也都同意,那是上帝的大能,也是真实的事件。
问题在哪里?
问题是………………上帝真有呼召我们去当力拼假先知的以利亚吗?
会不会,那只是我们个人一厢情愿而已?


身为基督徒,我坚决相信,上帝绝对可以透过我施行大神迹奇事,去当力战假先知的以利亚。
但是,我也坚决相信,除非上帝真是如此呼召我,否则我若去单挑数百假先知,我是自杀找死!


每个去做福音事工的人,大概都会把『呼召』二字挂嘴边;
每个进入宣教工场的人,大概也都会宣称自己有强烈感动。
但是,且让我泼个大冷水————Are You Sure?
真的是上帝呼召,还是自己呼召自己?
真的是圣灵来的感动,还是自己感动自己?
原谅我这么说:
真正领受从上帝来的呼召的,真的不少;
上帝根本没有呼召但自己以为有的,也很多。


请再原谅我这样说:
有不少人,其实只是怀抱着一种『浪漫情怀』,在做福音的工作。
用自己脑袋中的浪漫,用自己心里的浪漫,
然后开始「体会」那些缺乏福音者的可怜,
开始「想像」要如何去帮助那些可怜人,
开始用浪漫情怀,去读神学院,去进入宣教工场。
这些人心中有感动吗?
真的很感动!而且还常常掬很多把感动的泪水。
但是,这感动就是上帝来的吗?真的是上帝来的呼召吗?
Are You Sure?


太多怀抱着浪漫情怀进入宣教工场的人,
也常是在工场最破坏宣教事工,或是最容易梦想破灭的人。
上帝的事工,从来就不是凭着浪漫情怀就能成事的。


上帝叫我死,我绝对愿意死;
上帝没叫我死,我绝对爱惜生命;
上帝没叫我死,而我自己去找死,叫愚蠢无知!
而很多信徒,就是这种无知的人!


去庙里把偶像折坏、泼油漆,不对吗?
如果这是上帝真的呼召你去做的事,那绝对正确!
但是,如果上帝没有呼召你去,而你擅自去,那叫自杀找死!
很不幸的,这样的事,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重演,
而结果几乎都一样——————被扭送法办、公开对庙宇做出道歉。
这样的愚蠢之勇,只完成一件事,就是——————羞辱主名!


去危险异教地区传福音,有什么不对?
如果这是上帝呼召你去,那绝对正确!
但是,如果上帝没有呼召你去,而你擅自去,这叫自杀找死!


去传福音,很好啊,不是吗?
危险本来就不能阻拦我们传福音的使命,不是吗?
但是,且让我做一个小小的提醒:
真的知道危险吗?
出发之前,真的有做好『一去不再回』、『随时准备死』的心理准备了吗?
原谅我这样说:
任何人去危险地区传福音,只要没先想清楚要付的代价与后果就去,我实在不太相信那真是上帝来的呼召。
如果真的抱着必死的决心去,那样的话,应该不太可能还会看到出发前嘻嘻哈哈的快乐照片。
我不是说前往危险地区之前,都不能快快乐乐。
但我真的必须提醒:
出发前往危险地区之前,还能嘻嘻哈哈,
这要不是灵性已经出凡入圣,否则就可能是根本没想过要付上的代价。


伟大的中国内地会创始人戴德生牧师,在出发前往中国之前,他和母亲别离的场景,有时想来依然会让我鼻酸。
他的大意是:
我在船上,母亲在岸上的码头。
我听见她悲痛的哭声,泪水也在我脸上流下。
我知道她心中的悲痛,
因为,此去一别,我和母亲,今生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了。


多少宣教士,是一进入危险区域传教后,就再也没回来的?
那些宣教士,是抱着什么心态前往那些地区?
远足吗?
郊游吗?
还是准备付死?
出发之前,他们自己或家人还能嘻嘻哈哈?还嘻嘻哈哈得出来?


历史上这些伟大的宣教士,到了危险地区之后,会公然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或许我读过的宣教士传记不算很多,但我真的还没见过有这样干的。
可是,我们却可以见到很多信徒是这样宣教的:
故意去庙里拆偶像?
去庙的广场大唱福音歌?
在清真寺里公然唱敬拜赞美歌?
这也就罢了,还公开对全世界放映影带内容(如果内容是真的)?
这是以为异教徒看不到?
还是以为异教徒修养比较好?
还是为了自夸,怕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宣教事工?
还是只纯粹是出于好玩?
如果这是上帝呼召,那为此殉教,也是求仁得仁;
但如果这不是上帝呼召,那这样的行为,就是愚蠢到极点的找死动作。


基督徒看见佛教徒来教堂里诵经念佛,心中感觉如何?
那基督徒去佛教徒庙里、去回教徒清真寺里唱基督教歌曲,佛教徒与回教徒又会感觉如何?
更何况回教徒有不少,是『一手拿剑,一手拿可兰经』的。
换言之,是真的想清楚必须付上的代价,而真的愿意为主献身;
还是根本没想过可能的后果,只凭血气之勇在贸然做愚昧的事?


我们绝对不怕死!
我们绝对愿意为主死!
但没有上帝的呼召,我们绝对不要自己去找死!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
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
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
这样,你们无论甚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33)


我们绝对要爱主胜过爱自己的家人、财产、以及自己的生命;
我们一定要背起十字架来跟随主;
我们绝对要愿意撇下一切来跟从主;
但是,请记住我们所跟随的主对我们所做的严肃的提醒………………请先计算好要付上的代价。
除非我们真的先计算过代价,真的愿意付上这代价,
否则的话,我们真的是在跟随主吗?
真的是在回应上帝的呼召吗?
会不会,我们根本只是匹夫之勇、愚昧无知、浪漫愚蠢而已?


为主殉道?
真的吗?
会不会事实上是在羞辱主名?
会不会事实上是让外邦人更厌恶基督徒?
会不会事实上是在破坏宣教大事工?
会不会反而阻拦了其他有智慧的宣教团队的宣教计画?
会不会名为传福音,实为福音事工的破坏者,即使那根本非自己所愿?
如果,人质释放的条件,真的是要政府做出『不再进行宣教』的保证的话,
那我必须说………………罪,可能真的大了,因为已经大大阻拦了宣教的大事工了。


求主接收受难者的灵魂,也安慰受难者家属的心。
但是,我也很希望,以后:
宣教的人,都是真正领受上帝呼召的人;
殉道的人,都是真正上帝要他殉道的人。


我也希望,所有教会与信徒,在进行长宣与短宣时,别低估了可能的危险,以及要付上的代价。
不要让血气之勇、浪漫情怀,蒙蔽了眼睛,听不见真正上帝的声音。
盼望悲剧不再重演。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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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的文化生活观点来看,
向回教徒保证不扰乱穆斯林传统文化生活的次序,
这是彼此尊重的表现。
但是这个道理不一定适用于塔利班政权,
因为塔利班政权可以看准了有某一种基督徒可能犯哪一种错误,
然后伺机而动绑架对方的人质交换自己的罪犯。
这是恐怖份子惯用的伎俩,
就是利用传播媒体向人宣示又使人相信罪犯不是人质,
人质才是罪犯。
当然罪犯可能真的是人质,
人质可能真的是罪犯,
但是在人质危机发生的时刻恐怖份子利用恐惧使人相信他们对于谁是人质谁是罪犯的判断才是正确的。

这里有一个致命的关键就是即使韩国政府和塔利班政权彼此承认对方的主权,
这两个政权都没有能力可以向对方保证甚麽。
塔利班不能向全世界保证下一次不会有比毁掉千年大佛雕塑更疯狂的举动,
韩国政府也不能保证阿富汗不会发生饥荒、瘟疫、地震这些自然灾害。
所以这整个人质事件很容易转移了回教与基督教在教义方面有一个根本不可能达成协议的冲突点,
就是对于耶稣基督的神的儿子的相信、认识与承认。
恐怖份子对于基督教的接受程度和伊斯兰的宗教经典所阐述的教义与基督教教义的冲突对立,
以恐怖份子的立场而言他们有比宗教经典更强而有力的机动性,
他们可以宣称自己无论如何都是真正遵守并且坚持伊斯兰教义的组织团体。
当我们质疑他们的这个立场,
他们可以说自己释放人质的行动就证明了这个观点,
我们若是要使用更少的理性论辩更多的感性诉求,
这一方面我们必需要承认他们是专家。
我们是不是要用更具有理信的感性诉求证明他们其实并不是真的专家?
我们自己是不是被误解还不是最急迫需要辩解的,
耶稣基督是谁这才是我们要在神的至圣真道上竭力争辩。

然而我们必要承认没有人可以向穆斯林保证改信基督不会在生活与工作方面出现任何危机,
假如韩国政府提出了这样的保证,
后续对于全世界向穆斯林传福音的宣教行动都可能産生致命的危机,
任何接受基督教信仰的穆斯林在第一次面对来自外界的生命威胁的时刻信心都有可能动摇。
所以这真是小小羊所说的是悲剧,
不是只关系到那几位基督教志工的性命,
而是影响到更大的普世宣教的层次。

回到前面罪犯与人质的辩证逻辑,
恐怖份子盼望世人相信他们的罪论与人论是最优越的,
当然人质在恐怖份子的手中很难表现出耶稣基督的超越性,
但是超越不是优越,
基督在完全的人性超越我们的理性与感性的功用,
基督以完全的神性在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情况之下,
表明了全能的神对于卑微的罪人伟大的爱,
这是我们需要明白体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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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31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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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基督徒阿富汗人质事件,为避免误解,我要做一些说明。

一、进入禁区,进入危险地区去传福音,绝非错误
很多人就是用『进入禁区』来批评韩国基督徒。
但这是错误的。
因为,对福音而言,没有『禁区』这回事。
否则的话,罗马帝国禁止基督教,基督徒就不能传福音?
中国禁止基督教,信徒就不能传福音?
蛮荒地区的野蛮人,因为是禁区,所以就不应去传福音?

但是,虽然进入禁区传福音不是错,
但是,没想清楚要背负的代价就贸然前去禁区传福音,却是错误的行为。
我们要仔细区分这两者的不同,千万不要搞混:
前者是正确,
后者是错误。

原谅我这样说,太多人前往异邦异族传福音,好像没多少人会先做好『我可能会死在那里』的心理准备,然后就嘻嘻哈哈、高高兴兴好像远足郊游一样去了。
这是轻忽任务的危险、将禁区福音事工当儿戏,
而非真正认真小心谨慎要来执行上帝事工的表现。

强烈建议大家去看一部很久的奥斯卡得奖电影———『教会』。
虽然这是描述天主教耶稣会教士的故事,但那种宣教的艰辛与危险、要付上的生命与代价的精神,是共通的。

二、把浪漫当呼召是错误的。
很多人以为自己有上帝来的呼召,其实是胡说八道。
其实,前往禁区宣教,绝不可能用浪漫情怀就能宣教的。
事实上,要比安全地区更用心、更有智慧,才能完成那种艰巨的任务。

坦白说,有时,我会觉得,是派出手无寸铁的人上战场,还是派优秀的菁英上战场?
在激烈的砲火与枪林弹雨中,有时,随便让人上战场,是轻忽人命、让人当砲灰的愚蠢之举。

三、请小心韩国基督徒宣教模式的负面影响
台湾有时已经「崇韩」(韩国)、「崇洋」、「崇新」(新加坡)到眼睛盲目的程度了。
几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学再说,一切照单全收。
但这是非常危险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韩国的宣教模式,可能有些严重的问题。

美国有一间神学院,那里有很多韩国学生就读。
有个美籍教授,有一个评语:
「他们很热心传福音,很热心祷告、很热心敬拜赞美。
常常,每天花很多很多时间在这些东西上。
但是,神学院的各科成绩却常惨不忍睹。」

如果,有一位医生,医学院时很热心传福音、很热心祷告、很热心敬拜赞美,但是,书都不读、功课都倒数,甚至不及格一大堆。
这样的人,毕业之后当医师,会是好医师?
如果你是病人,愿意将你复杂的生命交关的手术交给这位热心福音的医师来手术吗?

我曾发表过一篇文章,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里面的观念: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传福音?

事实上,那种『福音至上』,但对其他很多东西却不认真在意的情形,真的是很危险的。
因为很容易会变成盲目躁进、缺乏智慧。
而因为缺乏智慧,很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困扰,甚至使不信者严重反感。

以韩国人质事件为例,不信者的舆论,就相当负面。
这对更大的神国事工而言,并非好事。
当然,如果我们做的是正确的事,那么不信者再怎么批评不屑,我们都不用在意。
但是,如果我们所做的真的有待商榷,那么,我们真的要小心『自以为是上帝事工的帮助者,结果反而是破坏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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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31日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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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分享,顺祝鼠年快乐!http://hk.myblog.yahoo.com/jw!MWoSoeyfGRuara8wPNbPHOlp.GA-/article?mid=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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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illy Wong at 2008年01月31日 12:10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29日星期三

『是光是盐』,还是『做光做盐』?

『做光做盐』岂不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经典术语了吗?
还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

我们来看圣经,圣经说些什么?
『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3-14)
经上说的是……………『是』,而不是『做』。

有什么差吗?
意思岂不是差不多,都是叫我们要做好事、要有好见证?
没错!确实如此。
即使是『做光做盐』,也一样是符合全本圣经的教导。
但是,为何我们要这么咬文嚼字?
因为,一字之差,意思有时就有很大的差异,感受也截然不同。


请小心比较下面这二种差异:
1.你要努力,然后进入外交圈,之后才能当上有荣耀身份的大使;
2.你已经是大使,不管你努力不努力,你现在就是有荣耀身份的大使。
看见差异性了吗?


请再仔细看更令人震撼的:
1. 假使你没努力,你就当不上大使。不过,因为你现在还不是大使,所以即使没做好,也不会丢国家的脸。
2. 因为你现在就已经是大使,所以你没做好,或是你不努力,就会马上丢尽国家的脸。
看见可怕的重大差异了吗?


『做光做盐』,感觉上,就好像一种『温柔的劝勉』:
因为我们现在还不是,所以当然要努力去做。不过,即使没做到,也不会羞辱主名。
『是光是盐』,感觉就不一样了,像一种『严肃的提醒或警告』:
你们现在就是。所以,请记住你们的身份。假使你们没做好,你们是会羞辱主名的。


了解了两种不同的意思之后,请用『做光做盐』和『是光是盐』这二种角度,再来读这段圣经经文: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
读完之后,有没有发现,当我们正确读出经文意思时,那种震撼?
有时,一样是读经,但我们常常就听不见上帝的声音。
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原因。
但其中一种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没正确读出经文的意思,那当然就感受不到那种强烈的震撼。


每一个基督徒,从重生得救开始,就已经『是光是盐』了,而且是『世上的光,世上的盐』,
不是只在教会里是光是盐,是连在不信者居多的世界里,也一样是光是盐。
然而,当我们深切自省,我们是否真的尽好本分,当好世上的光与盐了?


许多信徒,是星期天基督徒,星期一到六的日常生活的行为却比不信者还烂;
许多信徒,是教会里的虔诚者,但却在世界的政治评论里,做个挑拨仇恨的人;
许多信徒,非常热心传福音,但上班打混摸鱼的行为却被不信者所不齿;
许多牧师,讲得冠冕堂皇,但到基督教书房却是一副「你有义务帮我打折」的神态。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
我们既然是光是盐,那么,我们的行为,是不是让主名被外邦人亵渎?
『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7)
我们不是监督(长老),所以在教外不用有好名声?
『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多2:8)
我们可是言语纯全、无可指责?还是让反对我们的人,轻易可找到我们的不是,来羞辱主名?更糟的是,有时,连主名因我们的坏行为,已经明明被人羞辱了,我们还不知羞愧。
『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3:16)
结果,经上说要让那些诬赖我们的人自觉羞愧,但会不会我们反其道而行,我们的坏行为,反而证明对方不是毁谤,而是真实的状况?


弟兄姊妹们!
我们就是光!就是盐!
就是世上的光!就是世上的盐!
我们就是上帝国的大使!
大使就是国家的代表,
我们就是上帝国的代表,而上帝国是超越一切地上国的。
这是何等的恩典!何等的荣耀!但是,也是何等的责任!
我们认真尽责,会荣耀主名;
我们懒散鬼混,会羞辱主名。


当然,有人会说『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
这我绝对同意。
但请容我提醒,因信称义,是特用在『得救的份位』、『上天堂的资格』上;
而当一个人在成圣的追求上,不断用因信称义来为自己的坏行为辩护时,这人的称义,很可能是大有问题的。
因为,一个真正因信称义的人,必然会有之后的好行为出来,以证明他的称义是真的。
狗抓一万只老鼠(好行为),也不会变成猫(重生得救);
但是,已经变成猫(已重生得救),却连一只老鼠也不想抓(好行为),这只猫也是很有问题的。
当然,
我们当然不能因为别人没有好行为,就说别人没得救;
但我们绝对可以省察自己是不是有好行为,以确认自己是不是真正称义得救。


也有人会说『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太6:1)、『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太6:3-4)
然而,这些经文,可不是叫我们不用有好行为,而是警告我们不可以为了得人称赞而去行出好行为。
我们千万要记住,我们行出好行为,是为了上帝,而不是为了得人称赞。
为了彰显上帝荣耀,为了荣耀主名,为了避免主名被人羞辱,这些都是正确的态度。


愿主的道,洁净我们:
『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约15:3)
愿主的道,如锐利的两刃利剑,深深刺入我们内心深处,洁净我们最隐秘处的心思意念: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愿这经文,成为我们的祷告: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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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后觉得好累,我不知道如何做才对
我也明白基督徒在工作上要谨慎自己的态度
可是面对出状况的公司薪资一拖在拖整个火气节节上升
偏偏我又无法在对方面前开骂
必竟骂人的话不好听可以为我祷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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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林芯 at 2007年08月29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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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与国家的对外关系的观点看事情,
确实是不同于在出生地或是同民族的国家看事情的观点。
举例说明,
美国最擅长吸引优秀的精英份子去境内求学与工作,
负责美国出入境检查的官员可以根据法律判断筛选怎样素质的人有机会成为美国公民。
但是美国政府不能将一整个印第安原住民迁移到海外,
因为现在的美国政府里面的人原来也是从海外移居到美国。

政治经济的发展确实有结构性的问题存在,
使结构性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因素除了结构本身之外还有人,
所以我们可以祷告求神的公义的国降临,
也可以祷告感谢神保守这个国家的政权行公义、好怜悯,
感谢这个国家的立法者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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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30日 09:25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

可曾为『隐而未现的罪』祷告过?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

基督教,是认罪的信仰。
知罪—认罪—悔改,是每个基督徒,都必须做的事。

当我们知道自己犯罪了,就必须认罪悔改,这大家都知道。
问题是,有时,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犯罪,这时如何认罪悔改呢?
不『知罪』,就很难『认罪』,更别提『悔改』了。


但是,不知所行是罪,这样,还算是『犯罪』吗?
是的!
俗话说,『不知者无罪』,
但请注意,在圣经里,不知者可不是无罪,而是仍是有罪。
只是,
『明知故犯』(明知这是罪还去犯罪),惩罚较重;
『不知而犯』(不知这是罪,而误犯此罪),惩罚较轻。


『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利4:13-14)
『若有误行,是会众所不知道的,后来、、、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民15:24-25)
『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民15:30-31)


这种不知自己所行是罪,因为不知道这是违反圣经而去误犯的罪,
我们可称之为『隐而未现』的罪。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
身为基督徒,我们都必须承认,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犯的罪。
因为,实在没有人能宣称自己完全懂圣经、完全清楚上帝善良纯全的心意。
我们都愿意在成圣的路上,不断靠圣灵的力量治死自己的肉体;
我们都愿意犯罪之后,认罪悔改。
但是,有时真的是因为不知道那是罪,而不是我们故意去犯。


一个比较属灵的人,不是不犯罪的人,而是对小罪有大敏感的人;
一个比较属肉体的人,不是犯很多罪的人,而是对大罪有小敏感的人。
当然,
对小罪有大敏感,通常犯的罪就会比较少;
对大罪抱持小敏感,结果通常就是会犯很多罪,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问题是,我们是哪一种呢?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16:2)
这岂不是我们自己的写照吗?
我们岂不是常常认为自己所行是正、所做是清洁?
然而,真正知道这一切、能审断这一切的,
是那深知人心隐秘处、那令人无从躲藏的圣洁上帝。
而我们,真能逃避上帝的面吗?
『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
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
、、、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诗139:1-7)
当我一次又一次看见信徒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
我内心真是痛。
我的弟兄啊!你可知道,这样的行为,你每讲一次,就是为自己增加一次的罪?
当然,每一次看到别人的罪,也每一次让我省察自己有没有犯同样的罪。
主啊!鉴察人心的主啊!万军的耶和华啊!
我的心,是否洁净,让我能坦然无惧站立在你面前,接受你的查验?


当我们留意那些圣经里的伟人、留心那些历史上的信仰巨人,
我会一次又一次看见,他们是何等认真去认识上帝的话,然后是何等用心用上帝的话去省察自己。
然而,我们自己呢?


如果我们不读经,我们如何能知道这是不是罪?
即使我们读经,但如果错解圣经,那会将很多罪视为无罪,也将很多不是罪的视为罪。


如果我们不留意圣灵的声音,那我们如何能留意到那隐而未现的罪?
即使圣灵提醒,但我们如果硬着心,那圣灵的感动也会被采在脚底、一次又一次被消灭,直到我们将犯罪视为合理。


我们,是否曾恳求上帝让我们知道自己有哪些『隐而未现』的罪?
没有任何一颗愿意追求成圣的心,是上帝不悦纳的;
也没有任何一句上帝的话,是会落空,或是不带能力的。


『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19:13)
主啊!求你也这样拦阻我!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诗19:14)
主啊!你知道我对你所存的心,
求你悦纳,求你怜悯,
『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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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叫我痛心的是基督徒父母用圣经来辖制自己的儿女, 像魔术师从帽子中捉出兔子一般,东用一句经文,西引一段经文,不肯面对自己的过错,不肯对付自己的老我,却指责孩子不顺服,指责孩子推卸责任,不好好对付自己的罪性等等.

面对这些子女泪如雨下的求助,我的内心真是痛苦.

老基督徒的事工是最难做的,他们随口引用圣经,却常常是误用误引,用祷告当做武器,我们若不在神的话语下功夫,在灵里敏锐,真会屡战屡败.

对神的话不认真,随己意解,就会对罪不敏感,久而久之,不是盐也不是光,人人敬而远之,还怪罪与人.

基督徒父母要赢得子女的尊敬,老基督徒也要赢得晚辈的敬重,活出神的话来,不要遮掩自己的罪过,承认自己的不完全,我们会更尊敬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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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芥末 at 2007年09月2日 13:32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牧师的家等于教会,所以必须开放?

最近,我们一直在思考被奉献者、奉献者的一些观念。
我们提过不少被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也提到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这篇文章,要继续来探讨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在教会里,牧师全家,几乎都要投入教会事工。
包括牧师娘、牧师的孩子。
牧师的许多行为,都被视为理所当然。
比方说:开放家里、二十四小时要接电话、随时准备服务信徒、要帮信徒处理婚丧喜庆、、、。
牧师如果没做好这部分,常动辄会被信徒指责没尽责任。


然而,这些东西,真是那么理所当然吗?
信徒真的可以那么理直气壮指责这些牧师吗?


今天讲的东西,我敢讲,教会里也几乎听不到这种教导。
因为,牧师角色很尴尬,不太好为自己讲这些话。
可是,这些观念是何等重要,而教会里又有多少信徒正一次又一次在没被教导的情形下犯错再犯错。
我身份是平信徒,这些对平信徒的指正,身份应该是相当贴切的。
一样的提醒:
我讲的,合不合真理,请大家自行去查考圣经,用圣经来检验我的言论。
我不怕人家用圣经来检验我讲的东西,
我只怕大家不肯用圣经来检验我的观念,只纯粹凭个人喜好来决定我讲的东西对错。
喜欢的,就说我讲的一定对;不喜欢的,就说我讲的一定错。
这样就不好了。


我们要小心来思考这个核心问题:
牧师的家就等于教会,所以必须开放?
这问题,只是个基本的引子。
搞通了这问题,接下来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基本上,这问题凸显了一个很基本的观念:
牧师是圣工服事者,但是,
他有没有私领域?
他有没有权保有私领域?
他的家人呢?


我们先来思考公领域的部分:
教会的牧师,有没有任何合圣经的权力,可以拒绝人进教堂来做礼拜?
事实上,即使这人是乞丐,即使这人是调查局,牧师也不能拒绝人进来做礼拜的。
除非,进来的人是要公然传假道的人,
这时,牧师才有拒绝的权力。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约二1:10)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帖后3:14)
『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9)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徒20:28)
另外,如果有人破坏聚会时的秩序,牧师也可以使用权柄维护秩序的。
这部分,可参阅哥林多前书。
换言之,除非是对方要进来藉机传假道,又或者是有人在聚会时破坏秩序,否则,牧师是不能随意以个人好恶,来决定要不要让人进教会做礼拜的。
因为,教会是上帝的家,教会也是真理的柱石。(提前3:15)
上帝的家,是何等神圣,必须尽一切努力照上帝话语来照管。


可是,牧师家的私领域也是这样吗?
牧师的家等于教会,牧师的家等于上帝的家,所以牧师不能拒绝任何人登堂入室?
我们要很小心,不要将神圣的观念随便进行推论,随便做无限制的放大,甚至开始扣人属灵的大帽子。
事实上,大家在教会里,不难发现,属灵术语下的大帽子,实在有够多;一个又一个神圣包装的重轭,压得许多人喘不过气来。
问题是,这些属灵大帽、这些神圣重轭,有几个,是真的经得起圣经检验的呢?
在全本圣经的检验下,任何断章取义的观念,都站立不住!
而许多属灵大帽,根本就不是圣经真理,只是断章取义的歪理而已,偏偏这些歪理却一次又一次影响了许许多多信徒的观念与行为。
为什么会断章取义?
常有两种情形:
一是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找藉口;
另一是用神圣的术语来强迫别人遵行一些看来虔诚的东西。
但很不幸的,这两者都是错解圣经。
前者是扭曲圣经来脱罪,这行为本来就不对;
后者是用错误的圣经观念来加重轭给人,违反『真理要让我们得自由』的教训。


回到主题来,任何人以为牧师的家就是教会,牧师的家等于上帝的家,所以开始用圣经对教会的标准和要求来要求牧师的家,这是严重的错解圣经!严重的过度推衍!是严重的错误行为!
事实上,牧师的家,是他个人的私领域,根本就不是属于公领域的教会。
因此,牧师当然有权利决定他管理自己私人家务的方针,而外人根本无权干涉。
当然,我们讲的,是一般正常合法的情形下。
有些严重违反社会习惯,或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即使是属于牧师的私领域,当然不行。


我们小心来思考一些圣经观念:
1. 利未人、祭司的家,也必须用圣殿服事的标准来要求?
利未人、祭司的家人,也都必须投入圣殿圣工?
利未人、祭司全家都不能保有私领域、私人财产,都必须献给圣殿?
2. 使徒的家,也必须完全开放,用教会的标准来要求?
使徒的家人,也都必须投入教会事工?
使徒全家都不能保有私领域、私人财产,都必须献给教会?


事实上,太多信徒大胆使用冠冕堂皇、超级神圣的属灵术语,来将重轭套在牧师与其家人身上。
问题是,那根本不合圣经。
没错!牧师开放家里、牧师全家投身教会事工、牧师全家放弃所有私有财产全献给教会,这是很美好的事。
但是,请不要以为人人都要这样,以为非这样就叫没有爱心。
我很不客气讲,
这样做的牧师,我们要给予掌声;
不这样做的牧师,我们根本没权力要求、甚至定罪。


在『凡物公用』的初代教会(徒2:44),
是人人都要在属灵帽子下非得捐出不可,还是由大家自由决定?
是用经不起圣经检验的神圣术语来强迫人人都要遵守,还是由大家各凭感动而行?
历史上,有没有凡物公用的例子?
当然有!
强迫性的,叫‥‥‥………共产主义;
自愿性的,叫………………初代教会。
强迫的,已经失败了,而且许多是人间悲剧;
自愿的,成功了,但也仅仅是初代那一小段教会历史,而不是普世历代教会都要遵行的法则。
为什么我们现今的教会生活,几乎看不到奉行『凡物公用』的教会?
是现今教会犯罪吗?
是现今教会不遵守圣经吗?
是现今教会违反圣经吗?
当然不是!
因为,其重点是在…………信徒自动自发的自愿行为。
有信徒愿意这样做,很好!
信徒不愿这样做,也很好!
不要把绝对当相对,也不要把相对当绝对。
初代那种『凡物公用』的教会生活,是相对性的教导,不是人人都要遵守;
『信耶稣才能得救』,才是绝对性的教导,人人都要听从。
搞错绝对与相对,会犯严重的大错。
施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吃蝗虫野蜜(太3:4),但他从母腹里就已经被圣灵充满(路1:15)。
如果我们把这段相对性的经文,拿来做绝对性使用,那就惨了:
1. 被圣灵充满的人,都要穿骆驼衣、吃蝗虫野蜜。
2. 骆驼、蝗虫、野蜜好可怜,因为供不应求。
3. 生在非中东国家的信徒好可怜,因为他们要想尽办法找骆驼衣、找蝗虫和野蜜吃。这时,阿拉斯加这些北极信徒最可怜,因为那里本来就没这些东西,连人工养殖都很难养活。
4. 再多提醒一下:要野生蜂蜜,还不能人工养殖的喔。
5. 如果圣灵充满,就必须这样,大概不用一个月,全世界野蜜就绝迹了,从此就没有人能再被圣灵充满了。
这样的玩笑,不知是否使大家警觉事情的严重性?
多少时候,我们将圣经中相对的东西,竟然大胆拿来做要求,甚至开始用这些东西来定人罪?
结果,我们定的不是那些没遵守者的罪,而是定了自己的罪,
因为一来误解圣经,
二来用错误的圣经观念来论断他人。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么?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4)
在凡物公用的初代教会,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夫妇,是犯什么罪,才被圣灵击杀?
是因为他们没有凡物公用吗?
不是!
是因为别人卖田地,他们没卖,就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是因为他们没把卖田地的钱拿出来奉献,就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是因为他们没把全部的卖地的钱献出来,还为自己保留一些,这样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他们被圣灵击杀,是因为…………欺哄圣灵,
也就是……………说谎。
他们犯的罪,是『说谎罪』,而且是对上帝说谎。
当然,他们可不仅只是对上帝说谎而已,他们也对人说谎,
而当他们对人说谎时,他们也正触犯对上帝说谎的罪。


请注意,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么?』(徒5:4)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意思是说:
田地是信徒自己私有的,信徒自己有权决定如何管理,要不要卖田地也由自己决定。
卖了之后所得的钱,也是信徒自己私有的,自己可以决定如何管理。
钱要全部留做自用、钱要全部献出、钱要留一些献一些,通通都可以,都不是犯罪,都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这也承认了『私有制』、『私人有权决定如何管理私有物品』的观念。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明明就不是全部献出,却谎称全部献出』,这就是犯罪。
而在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上帝常是非常严厉的,对圣洁的要求是很高的。
旧约律法时代的开始,当摩西颁布律法,献祭制度开始运行时,大祭司亚伦的两个儿子,只因用凡火献祭,就当场被上帝击杀。(利10:1)
新约教会时代开始,圣灵普遍赐下之后,会友(还不是牧师、长执)欺骗圣灵而已,就当场被圣灵击杀。
现今很多信徒非常羡慕初代教会圣灵大大运行的情形,可是,我却没听到多少信徒对当时教会对圣灵的敬畏,也没听到多少对圣洁、绝不容留一丝杂质的事奉的要求。
现今的信徒普遍对上帝已经没有『畏』了。
圣经遍地都要求我们要『敬畏上帝』,要『敬』还要『畏』。
可是,当『畏上帝』已经从我们心中消失时,我们所做的事,所进行的圣工,会真的在乎上帝的心意,会真的避免惹动上帝的怒气吗?
我很怀疑。
也因此,妄打恩典牌、妄称上帝名号、服事神却隐含私欲的成分、、、、变成教会中常见的常态。
任何追求圣灵大能,却不知敬畏圣灵的;
任何追求初代教会圣灵带领下的复兴,却不知畏惧圣灵的,
都不是真正认识圣灵的人,即使这人是大牧师也一样。


回到主题来。
我们来看一些实际例子。
一、 信徒有权擅自进到牧师家的任何房间去
分析:
这种情形,主要是发生在牧师馆和教堂是在一起的教会。
很多信徒,或是信徒的孩子,常会擅自进入牧师馆里去,而且甚至擅自进入任何一个房间。
有些,甚至还会随手拿走牧师家私人的物品。
很不幸的,这是严重的错误。
牧师家绝对不等于教会。
信徒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侵犯,甚至是偷窃。


二、 信徒有权在全天二十四小时随时找牧师,即使是三更半夜,牧师也不能拒绝
分析:
这种观念,对很多信徒而言,是天经地义。
问题是,真的那么天经地义吗?
我们看得到圣经支持这种看来「天经地义」的观念吗?
牧师不是人,而是神?
人会累、会睡觉、要吃饭;上帝不会累、不需睡觉、不用吃饭。
连主耶稣在世上时,都要吃饭睡觉,祂有时还会累到睡得不省人事。(有次,门徒与耶稣在船上,那时风浪极大,门徒怕死了,主耶稣竟然还睡得一塌糊涂)(太8:24-25)
那我们以为牧师是什么?
是超人?是上帝?
我们的要求,合理吗?
我们要有一个观念:
牧师在半夜愿意服事我,真的感谢主,也感谢牧师;
牧师不愿在半夜服事我,他可一点也没犯罪,也不是错。
我们千万不要轻易以为自己就有什么了不得的权力,可以要求牧师该如何如何。
我们也真的要感谢主,真的很多牧师,是任劳任怨、二十四小时待命的。
我们可曾真心对这些牧师表达过真诚的谢意?
还是认为那是牧师理所当然、对我应尽的本分?
且容我再提醒,有些信徒因为半夜心情不好,所以要找人聊天发泄,问题是,牧师就有义务要在半夜奉陪?
牧师白天不用工作吗?
牧师不需睡眠吗?
牧师有义务要在半夜当信徒情绪的垃圾桶吗?
有时,我们动辄用『爱心』的大帽子,扣在牧师身上,这是很不好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尽力避免。


三、 信徒要找牧师借钱,牧师一定要借
分析:
这种例子不太多,但不是没有。
在某些原住民教会,这偶而就会发生。
当信徒没钱、缺钱,就找牧师借钱。
当然,信徒这样的行为,我们不能说是犯罪,也不能说一定错。
什么情形才是错?
信徒向牧师借钱,但牧师不愿意借,这时信徒就认为牧师没爱心。
这样的情形,信徒就大错特错了。
牧师愿意借,很好,感谢主,真的很有爱心;
但牧师不愿意借,我们可不能说这就是没爱心。
牧师本来就有绝对的主权,可以决定要不要将钱借给人的。


四、 牧师娘一定要在教会服事,且不能支领薪水
分析:
这是很常见的观念。
牧师娘在教会服事,不行吗?
当然可以!
牧师娘不可支领薪水,不行吗?
当然可以!
但且容我提醒一下:
教会在聘牧时,就已经讲清楚是这样了吗?
还是信徒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事实上,牧师娘在教会服事、不在教会服事,都不是犯罪,都没有一定;牧师娘支领薪水、不支领薪水,也都不是犯罪,也都没有一定。
没错,确实几乎大部分的牧师娘,是真的不支薪在教会服事。
真的感谢主,赐给我们这么好的牧师娘。
但请我们每个人都要记住,我们可没权力要求牧师娘非得如此服事不可,也绝对不能说不这样做的牧师娘就是不尽责、没爱心。
但是,关于这部分,我也要反过来提醒。
有很多教会,牧师娘要在教会服事,而且不能支薪,已经是一种惯例。
这时,任何一位新牧师要就任前,就已经知道自己牧师娘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在教会服事,或是必须支薪。
如果这时牧师没有事先对教会讲,那么,事后发生争议时,我们真的很难说牧师的作法没有瑕疵。
有位老牧师的提醒,我觉得很中肯:
牧师娘要不要在教会服事、要不要支薪,都无关信仰。但是,大家事先要讲好,只要先讲好,彼此同意,那就可以了。怕的是事先都不讲,事后彼此拼命对骂,那就很不好了。


五、 牧师娘不能在外面工作
分析:
同上。
事实上,我们已经可以发现,有些牧师娘,是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而不是专职在教会进行服事。
我们要记住,千万不要因为牧师娘在外面工作,就以为牧师娘就是没尽本分、就是错、就是犯罪。
当然,牧师娘在外从事的工作是什么,这是另一个课题了。在此不多说。


六、 牧师的小孩不能不在教会进行服事
分析:
事实上,这也几乎被视为理所当然。
但是我们可曾想过,真的那么理所当然吗?
很多信徒,因为牧师的孩子没在教会服事,就将他们视为犯罪。
这是严重的错误。
一样的观念:
牧师的孩子在教会服事,感谢主,赐给我们教会好帮手;
牧师的孩子不在教会服事,我们却不能说这就是错、就是犯罪。


事实上,错将圣经对牧师与教会在公领域的要求,使用在根本就是私领域的范围里,这种情形,一点也不少见。
太多信徒,搞错了圣经这些经文的条件与限制,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就大胆使用这些经文,来要求牧师、甚至是信徒开放私领域,否则就扣上一个滥用权柄、没有爱心、不合圣经的大帽子。
然而,这根本是乱解圣经、乱用圣经的严重错误表现。
盼望这样的提醒,可以让我们更小心谨慎,不轻易触犯论断人的大罪。
愿神保守我们,行事能有亮光,处事能有智慧,而且是属天的智慧。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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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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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个人认为立论很正确,对教会牧者不应过度尊崇也不可过度苛求。
所谓不应过度尊崇是牧者是人,我们的焦点不应在人身上,
凡是人就有许多属人性的弱点,如定睛在牧者身上,
一旦日久牧者现出人性的弱点,所有的人都会跟着绊跌。

不应过度苛求也是因着牧者本是人,自然有人性的软弱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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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路 at 2007年08月24日 12:23
=============================================================

"牧师开放家里、牧师全家投身教会事工、牧师全家放弃所有私有财产全献给教会"

对于在教会中有"权力"或是提出这样要求的人也应该发挥聪明才智,赶快推动恢复学习初代教会『凡物公用』,鼓励会众自动自发将财产全献给教会,这样行可能会解决 M 型社会趋势的经济大危机。我全力支持!

权力挂帅,真理扭曲。
-----------------------------------------------
Posted by 叹息 at 2007年10月31日 14:05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

因为我奉献多,所以我当然有资格、、、、

奉献者做出奉献时,动机是干净的吗?
在表面上的神圣术语下,我们有没有掺杂一丝丝的不洁净或个人私欲?

提出奉献呼吁的人,有一些,是以不纯净的心在提出奉献呼声的。
这些,之前的文章也做了不少举例与说明了。
请参阅:
1.:『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
2.:『因为是为圣工的奉献呼吁,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献?』
因此,我不断提醒大家,在进行金钱奉献之前要小心评估,奉献之后也要小心评估。
今天,我们要反过来,来思考奉献者的部分了。


接受奉献的人,可以有动机不纯正的情形;
可是,做出奉献的人,一样可以有动机不纯正的情形。
而且,原谅我如此说:
搞不好人数与情形还比接受奉献的人多很多。


在上帝面前,要用纯正的心,来:
提出奉献需求、
接受奉献、
与进行奉献,
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观念。
耶和华是忌邪的神!
耶和华是圣洁的神!
我们千万不要尝试用凡火来献祭!
也千万不要尝试欺哄圣灵!
因为,这都是大罪,会招来上帝严重的愤怒,甚至为自己引来上帝严厉的管教。
在进行圣工相关工作时,要随时省察自己,务求尽一切可能『对人对神长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并且随时保持『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提前1:5)
清洁!
无亏!
无伪!
这都是很难的事。
但我们千万要记住,耶和华是鉴察人心隐秘处的神,没有任何人能欺骗祂。


有了这样的基本观念之后,我们就开始要进入主题了:
奉献者做出奉献时,动机是干净的吗?
在表面上的神圣术语下,我们有没有掺杂一丝丝的不洁净或个人私欲?


以下,我要举一些实际例子来进行探讨。


例一、因为我奉献多,所以我有资格当长执
这种例子,说真的,一点也不少见。
奉献者进行奉献时,其实真正的目的,是要为自己牟取长执、小组长、、、这种荣耀与光环。
我绝不是说奉献多的人都有这种企图,绝对不是!
事实上,有很多奉献多的人,真的是手洁心清,可以坦然无惧站立在上帝面前的。
但我们也不能文过饰非,以为所有奉献者都动机干净。
事实上,多奉献以便为自己争取长执地位的这种情形,在各教会里,都不是少见的事。
然而,这样的奉献,上帝悦纳吗?
这样的动机,能摊在上帝面前吗?
我很怀疑。


例二、因为我奉献多,所以我有资格干预
这和上一种情形类似,
但上一种主要是要争取具体的职位,而这一种则不在争取职位,而是要掌握实权、越权、或是忘了分寸。
因为奉献多,所以就认为自己有资格讲话大声,然后要求牧师必须如何如何。
一旦牧师不从,就开始不满,认为自己不受尊重。
奉献多的人,通常也比较关心某些事工;
当然,因为关心而做出建议,一点也没错。
但是,我们很容易在这种『关心』和『建议』里,迷失了自己,忘了我是谁,逾越了分寸,忘了圣经对『顺服权柄』的严严警告。
当牧师违反圣经时,我们不需服从错误的权柄。
然而,当牧师根本没有违反圣经,或是与圣经真理无关时,即使牧师不采用我们的建议,我们都一样必须服从权柄。
要买一台教会事务机,因为我奉献多,我认为牧师就该听我的话,而我觉得甲牌子比较好,所以向牧师建议。
结果牧师最后决定乙牌子,我就心生不满。
事实上,这种买事务机一类的事,常常和圣经真理根本没多大关系。
但偏偏,这也却是教会里最常发生的争议事项之一。
反而是真正与真理有关的部分,如:内在医治、三位一体、不信耶稣能不能得救、、、,却少有人会愿意花时间精力去坚持。


这样的事,一样发生在众多机构里。
奉献多,就开始以为自己有权利干预机构运作。
其实,我们奉献出去的钱,都是上帝的钱。
我们可以建议、可以评估,但却不能干涉。
圣工单位绝对有权决定如何支用那些钱。
理念不合,寻求圣灵引导之后,我们可以撤出奉献,
但绝对不能以为我们奉献多就有资格越权干涉。


我们是上帝的管家。
但别忘了,别人也是,可不是只有我自己是。
在金钱的奉献上,
奉献出金钱的人,是上帝的管家;
可是,接受金钱奉献的人,也是上帝的管家。
绝对不是『奉献者是上帝的管家,之后奉献者就可以管接受者』。
在金钱的奉献上,我们管家的职责,也仅仅在『钱』的部分而已,而且是『还在我口袋中的钱』。
我们可不能擅自扩大我们管家的范围,以为我们连『权』、连『人』、连『事』都开始有资格管。
钱一出了我们口袋,我们就没有资格『管』,只有资格『评估下次是否继续奉献』而已。
很多时候,上帝可不是将一切都给我们管,而是仅给我们管一小部分而已。
其他部分,上帝可是交给其他人管的。
所以,除非我们建立正确的观念,否则的话,我们很容易在奉献一事上,大大得罪神。


例三、我奉献多,因为我要和人比高下
这是另一个常见的状况………奉献是用来「比赛」用的。
这种情形,很常发生在登出信徒奉献金额的单位。
请留意,我绝不是说登出奉献金额多寡不行,请千万不要误解。
事实上,很多作法,都有利有弊。
很多事情,真的几乎很难找到十全十美的作法,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就说什么措施或作法就『一定』不对。


看到别人奉献多,我也想要多奉献。
单单这样,并不一定就是错、就是犯罪。
因为,看到别人对圣工的热心,所以让自己也愿意学习、跟随、效法,这绝对事好事。
而且,我们身为基督徒,也真的希望能像火一样将各式各样的负担与呼召传递出去,使越来越多人加入。
那么,什么样才是错,才是犯罪呢?
当我看到别人奉献多,我也要和对方比大小,以免损及我的名望、地位,这就是犯罪。
这样的动机与心态,是不可能让人理直气壮对上帝讲述的。


事实上,也正因为有许多奉献者心态不当、动机不洁,
结果,这些奉献,不是在帮助圣工的进行,反而是圣工的破坏与阻力。


我不是神职人员,而是一位平凡的进行金钱奉献的平信徒。
我提醒大家要注意评估奉献的呼声,
也在这里提醒大家要省察自己奉献的心态。
不管是第一线的教会、机构、圣工单位人员,
还是第二线的奉献支持者,
我们都必须不断省察、不断检验、不断读经、不断靠圣灵,
务必要求自己做到上帝要求的『清洁!无亏!无伪!』,
这样才能蒙主悦纳,蒙神喜悦。
否则的话,一切奉献都将只是枉然,献再多也没用,只是招来上帝的愤怒而已。
盼望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奉献,都是献得蒙悦纳,蒙神喜悦的。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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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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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测这是根本上将个人的金钱观念凌驾在圣经的奉献原则之上的错误的结合。
圣经确实有很多地方提到以色列人怎样行上帝就怎样赐福的因果关系,
这样的因果关系在人的心中造成的逻辑印象却是必须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
不能说既然要讲逻辑就一定要赐福给我,
不赐福给我就一定要走神秘主义的路线除去人的领悟能力,
讲白了这就是标凖的流氓心态,
我也不相信上帝会屈从人给祂的这种选择难题。

基督徒应当用怎样的态度领受上帝的启示?
我认为基本上还是不能偏离藉信称义的主轴,
很多时候不是信心是不是够大的问题,
而是信与不信的问题。
在这样的事上圣经的教导不是信心大的不能与信心小的共事,
圣经的教导是信者与不信者不能同负一轭。
求神赦免我们以不信对待神的信实。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18日 17:34
==============================================================
平安:
请教一个问题,因为在台湾奉献金钱可以抵税,不知版主对于基督徒是否可以把奉献的金钱拿来抵税。

我的做法是:奉献时如没有必要则不具名,也不把奉献金额拿来抵税。
------------------------------------------------
Posted by Simon at 2007年08月19日 14:58
==============================================================
SIMON您好:
关于奉献抵税,我的看法比较开放。
我们不妨留意一下当初以基督徒为主立国的美国。
他们是可以把『捐款』(包括奉献以及慈善)拿来抵税的。

我们从政府的宏观观点来看:
以税金的优惠,鼓励大家多捐款,是否合宜?
说实在的,我们实在不能说不宜。
我们不妨留意一下,很多大企业家,真的捐款不少。
姑且不论捐献者动机为何,单以国家而言,能鼓励民众多做好事,绝对是正确的。

以台湾而言,捐款也可以提供税金的扣抵。
但是,可不是百分之百扣抵,顶多只能抵减收入的20%(换算成实际要缴的税,抵税程度就更低了)。
比方说,你年收入100万,你的捐献,顶多只能抵减收入的100X20%=20万。
所以,你的收入要计税的部分,是100-20=80万。
也就是说,原本你要用100万去计税,现在可以用80万去计税。
这样一来,实际可以抵减的税额,其实不会太多。
换言之,你捐了20万,不表示你就可以少缴20万的税金。
比方说:
假如你计算之后,要缴税30万,你捐了20万,不表示你就可以变成只缴30-20=10万。

真正要用捐款来达成避税的目的,在台湾,是不太行得通的。
除非,用一些比较有争议,甚至可能违法的作法。
如:巧立名目设一个假基金会、假捐献、、、。

对于基督徒奉献而言,领取抵税收据,并无不妥。
因为这是国家合法法令规定,基督徒使用正常的国家规定与福利,都没有错。
事实上,这是属于『相对性』的领域,而非『绝对性』的真理。
要记名奉献,很好;
不记名奉献,也非常好。
记不记名、抵不抵税,都很好,都没有关系。
真正重要的是:
奉献时的动机是什么?

以记名奉献为例:
奉献记名,若是为了博取掌声,这绝对是错。
但奉献记名,其实还有很多可能性。
比方说:
1.便于监督、帐目清楚。
这点,有时,还真的很重要。
不记名者的奉献金额与人数很多时,有时,比较容易造成征信不易、帐目不清,易生弊端。
我们可以留意一下机构奉献,通常会列出奉献者名单与金额。
这事实上,就是一种表明自己财务干净的征信措施。
奉献者,可以知道该机构有没有收到奉献,而且,金额是否正确。
同时,其他奉献者也可以对登录是否正确进行征信(因为有所有奉献者姓名和金额)。
我提醒一下,在台湾,庙宇的香油钱,才是隐藏的大漏洞。
那些香油钱,几乎都是不记名的,而且,金额常常不低。
这时,如果有人要中饱私囊,真的不会太难。
请留意一下台湾的大庙,都是哪些人在当委员?
那些信众,有办法监督吗?
有时,真的会让人怵目惊心。

2.鼓励奉献
有时,对于一些大笔的奉献,登出时,某种程度而言,是具有激励效应的,可以鼓励其他人做更多的奉献。

其实重点还是一样:
自己奉献时,内心真正动机是什么?
如果动机不纯正,那即使作法再无争议,也不蒙神悦纳。

类似的观念,还有包括:
十一奉献,是税前还是税后?
其实,这也是相对性的,不需太计较。
重点还是自己的内心。
如果,觉得税后十一奉献,内心平安,那就这样平安去做,不需有罪恶感。
如果,觉得税前比较好,内心才能平安,那也很好,也一样这样去做。

同样的,奉献时要不要记名?可不可以抵税?
都没有关系,依内心感动与平安去做便是,不需拘泥于那个方法不可。
因为,这些作法部分,不管如何做,都合圣经,都没有问题。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罗14:22)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我觉得,在关于奉献记名与抵税部分,是可以用这二句经文来做标准的。

以我自己而言,我会拿来抵税,不过,
1.我全年奉献的金额,都已经超过可以抵减的20%的额度了。
2.我奉献的金额,几乎都已经超过税前的十分之一,甚至超过十分之二了。
3.我常常省察自己奉献的动机是否干净。
其中,第1、2点,大家不用仿效,也不需有罪恶感。
但第3点大家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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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9日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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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说明一件事并且更正之前的错误,
一般认为基督教是新教,
现在我们不能说自己是新教徒,
特别是加尔文和马丁路德的归正教义着重点在于离开当时天主教的错误,
归回圣经启示的正统基督教的道路,
因此我们从来都不是以天主教为根基,
我们的信仰唯一的根基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这样当归正信徒没有刻苦己身的时候,
天主教不需要担心被归正信徒消减了被封圣徒的修道主义的光芒,
当归正信徒从圣经得到新的亮光,
天主教也不需要因为从自己的传统找不到相对应的证据而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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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20日 21:31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

因为是为圣工的奉献呼吁,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献?

虽然为了圣工而要求奉献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奉献呼吁,是合宜的吗?
为不合宜的单位奉献,是良好的奉献行为吗?

我们之前已经思考过『非关圣工,纯粹为个人而要求大家奉献』的情形。
我也从圣经来分析,提醒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妥的。
请参阅: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


同时,我也提到,为了圣工,为了福音养生,是可以要求奉献的。
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来思考的,是这问题更深入的领域:
虽然为了圣工而要求奉献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奉献呼吁,是合宜的吗?
为不合宜的单位奉献,是良好的奉献行为吗?


我们必须谨记在心…………管家神学。
我们都必须做上帝的好管家,善尽管家职分。
奉献的钱,是上帝的钱。
对接受奉献者和进行奉献者,都一样。
因此,接收奉献的教会、机构、神职人员,必须善尽管家职责,妥善管理上帝的钱;
提供奉献的信徒个人,也必须善尽管家职责,妥善管理上帝的钱。


当然,管家要管理的领域很多:
金钱、家庭、工作、、、、、。
而即使对金钱的管理,也还有很多领域:
对个人私人用途的金钱、对家庭的金钱、对奉献的金钱、、、、。
我们今天所要思考的,只侷限在『奉献的金钱』部分。


让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
所有从事圣工,要求奉献的单位,不管是教会、机构或是神职人员,都妥善尽到管家责任,妥善使用这些奉献的金钱了吗?
除非我们睁眼说瞎话,或是我们一味隐恶扬善,
否则我们也知道答案很清楚—————当然不是!


然而,我们常常很难判定对方是否真的没善尽管家职责;
并且有不少部分,上帝并没给我们权利去评断;
同时,即使我们确定对方没尽责,我们也不一定有资格有权力要求这些单位改进。
因此,对于那些可能没善尽管家职责而接受奉献的圣工团体或个人,我们其实不需做太多的评断,也不需花太多时间去批判。
毕竟,有不少部分,是上帝与那些人的关系。
没善尽本分的,上帝自会进行管教与惩处,通常轮不到我们去费心。


但是,我们不去『论断』,不表示我们就可以不用去『评估』。
论断别人,当然不对;
但不去评估,却是擅弃职则。
今天我们要来思考的,不是圣工单位未善尽职责部分,而是我们在进行奉献时,是否有善尽职责部分。
这就带进另外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当我们将金钱奉献到一个管理不佳的圣工单位时,我们,对得起上帝吗?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手中的金钱,是有限的。
当然,有些信徒家财万贯、怎么花都花不完,但那毕竟是少数。
但即使是这样都不需考虑金钱多寡的富有信徒,他们也必须对自己的金钱支用,在上帝面前交差。
因为,不管钱多钱少,所有的钱,都是上帝所交在我们手中托管的,我们未来都将交帐。


多数的情形下,信徒手中能支用的奉献金钱,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
每当我们对这单位奉献出一块钱,也就表示说我们将减少对其他单位奉献出这一块钱的机会。
更令人恐惧的是,假如我们对一个不适任的单位奉献出一块钱,那就表示其他真正适任且急需奉献的单位将减少得到一块钱的机会。
结果,我们以为我们在支援圣工,其实却成了圣工的杀手,成为帮助魔鬼的帮凶。
这话讲得可能有点夸张,但观念却是很清楚的。


讲这种话,绝不是在制造大家罪恶感,也绝不是要大家活在恐惧里,更不是要给大家扣上大帽子。
但是,我相信,今天我讲的观念,大家大概很少听到,甚至从未听闻。
不过,我所讲的,合不合真理,大家都可以自行思考、用圣经检验。


我以下用一些实例来做一些讲解。
引用这些例子,绝不是要去批判谁、批判那个机构、论断哪间教会。
我讲这些,也绝不是要嘲笑这些单位,鄙视这些人员,更不是要定他们罪。
因为,真正有权力审判的,是上帝,不是我们。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轻忽我们奉献者必须善尽的评估本分。
而且,我也要严严的提醒,请不要随便套用在自己认识的圣工单位上,然后以此去指责那些单位。
引用这些例子,只是要让我们更清楚学习慎选标的、谨慎评估、尽好管家职分的功课而已。
如果有圣工人员看到这些例子觉得很不舒服,我也必须在此致歉。
但也请您认真省察自己的内心,有则改过,无则归荣耀给神。


例一、 请大家为我们单位奉献,因为我们奉献短缺,收支不平衡
说明:
这很常见。
包括教会和机构都有。
事实上,很多很认真作主工的圣工团体,真的是收支严重不平衡,服事者常领不到薪水,或是只能领取微薄的收入。
但是,我要做一个小小的提醒:
收支不平衡,当然是奉献收入不足。
但是(我不是说一定),我必须强调这种可能性:
会不会,收支不平衡,是因为………………支出不当?


当然,支出有很多。
有些,是对事工的支出;有些,是对于人事的支出。
请原谅我这样提醒:
不管是事工的支出或人事的支出,其实,有时,真的有相当不恰当之处。


我还是必须强调,我们不能轻易指控些什么、批判些什么。
因为,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我们绝对不能随便说人家支出不当。
然而,我也必须很沈痛的说,有时,真的是很不当。
而且,更令我痛心的是,常常,我们所见到的,是被华丽精美的神圣术语所包装,而轻忽了隐藏在这些伟大奉献呼吁下的缺失。


1.以事工支出而言,单位是否善尽事后评估的责任?
有些事工,其实可以用比较少、比较经济有效的经费来进行。
没错,有时或许是因为经验不足,有时或许是资讯不够,
但是,真的有一些,是因为没有好好评估成效所致。
因为有不少在初期无法事先知道的不适宜事工支出,在良好的事后评估中,常常可以发觉出来,然后进行补救措施,避免漏洞持续进展或扩大。
最怕的是,有洞了,没人在乎、没人评估、没人补洞,然后表面上事工一大堆,其实遍地都是洞,漏光光了。
在这种情形下,除非该单位真的用心改善这种缺失,否则的话,奉献进去的钱,可能有不少,都会被浪费掉。


2.以人事支出而言,这些人事费用合理吗?
当然,合理不合理,有时真的见仁见智,没有一定标准答案。
但是,当收支已经不平衡,而单位却没有任何人事改善措施,我也会觉得有点困惑。
最常见的人事改善措施,一是减薪,二是裁员。
裁员是比较严重的事,我们在此不提。
而减薪部分,不一定是要减员工的薪。
因为有很多单位的员工,薪水收入并不高。
同时,减薪也未必一定非要减多少不可。
另一方面,人事改善也不表示就非得裁员或减薪不可,而是指要认真重新思考评估人力配置是否得宜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有时,我觉得(这未必是真理),当单位必须减少人事支出时,负责人必须身先士卒,自己先减薪,甚至不支薪,尽量维持员工薪水,来维持事工运作。
如果,这时负责人继续领取高得偏离普遍状况的薪资,分毫不减,然后认为别的信徒有义务要奉献,我真的会很困惑。
爱护传道人是应该的,给传道人好的待遇是应该的,但发生收支不平衡时,却只知要求别人奉献,而没有任何自减收入的行动,我真的很难说这样算是合理。


另一种收支不平衡的情形,则是……………能力不足。
很多圣工单位,真的很有心,也真的很热诚献身为圣工所用。
但是,我真的不能不提醒:
有心而无智慧,进而要求大家奉献,就是个上帝的好管家?
当同样性质的圣工机构有二个,而这二个都一样缺钱,急需奉献,
这时,我们该奉献给哪一个?
是平常就能力不错的那个,
还是能力不佳的那个?
当然,如果奉献者有特别感动,而且觉得即使该机构能力不佳也无所谓,那这没有问题。
但一般而言,将钱奉献到能力不佳的机构,正如我之前的提醒:
这会不会减少了真正有能力作主工的机构得到奉献的机会?
在这一段里,我讲的,主要是『机构』,而非『教会』与『个人』。
教会与个人的考虑层面更复杂,暂不多提。
但机构比较单纯,教会是必须存在,但机构不是。
另一方面,机构常是因为有特殊圣工目标才成立。
这样的话,我们不难评估这机构是否有良好智慧在进行其圣工内容。
原谅我这样说:
很多机构,真的能力严重不足、做事极无效率、要求的奉献常常没有良好执行。
而且,越是没制度的机构,越容易犯这样的问题。
而这些缺乏能力的机构,却已经公开在对外呼吁众人奉献了。


很不幸的,很多奉献者,常常在奉献之后,根本不去评估接受奉献者是否良好执行与使用这些奉献。
没错,这里面,有不少是属于上帝的事,
但是,我们也无法脱除奉献者应尽的本分……………常常要做事后的评估与检讨。


为避免误解,我必须再多做一些额外的说明:
进行评估,请不要轻易掉入世俗评估的绩效与报表陷阱里去。
世俗的评估,常常将焦点集中在『量』的上面:
人数成长多少、金额成长多少、事工项目有多少、报表有多洋洋洒洒、、、。
我们要注意的,是『质』。
量当然也需留意,但质才是重点。
而质的评估,有时不是那么容易,也不能轻易下断言,
但是,有些实在太偏离一般社会现实状况的,我们也不难分辨出来。


比方说:
当初要求信徒为某事工而奉献,但事后却一直拖延未做,或是结果不做了
(但问题是,当初已经明确表明是要大家为某特定事工而奉献的了)。
这已经不仅是牵涉到能力问题而已,还可能涉及更严重的诚信问题了。


比方说:
教会要求大家为一台一般性事务机而奉献。
结果,别人几天就可以完成的购买事宜,该事工执行者却要花三个月的时间才买成。
有些人做事,本来就是拖拖拉拉、没头没脑、社会适应不良、工作能力极差。
这样的人,只因为宣称奉献自己做圣工,然后就开始收取奉献。
没错,这些人有权利要求奉献;
但请记住,我们没有义务奉献给这些人。


我们有没有义务要奉献?
当然有!
但是,是献给上帝,而不是给哪些人、哪些单位。
因此,上帝没有指定我们非得献给哪些单位不可,而是要我们依照圣灵带领,凭着智慧来进行选择。



例二、 请大家为我们建堂奉献
这更棘手了。
建堂是好事,但意见也常最分歧,各教会状况又各自不同,难以一概而论。
因此,我仅作一些小小的提醒:
建堂,真的有需要吗?
即使建,真的有需要那么大,花那么多钱吗?
我敢保证,我们所听到的建堂奉献呼吁,绝对都是非常伟大与神圣,一定有很多圣经经文的。
但我所要提醒的另一点是:
我们建堂的内心真实动机,到底是什么?


说真的,讲到动机,这就伤脑筋了。
我们几乎是不可能知道别人的动机是什么的。
除了深知人心隐秘处的神,谁能知道人心真正最深的那部分呢?
正因如此,我们千万不要轻易去判定别人心中真正的动机;
但也要小心,因为上帝绝不可能让我们隐藏我们内心真正动机来朝见祂。
原谅我这个严肃而戒慎恐惧的提醒:
在上帝的面前,我们都不可能自欺、欺人、欺上帝。
不管再怎么用何等神圣话语来包装,一旦我们用不纯的心来从事圣工,都将面临上帝严厉的眼睛检视。
但很不幸的,有时候,宗教术语讲多了,黑的说白一百次之后,
有时,真的可能会以为自己内心不纯净的动机可以被掩饰过去,
甚至连自己也被自己的谎言所麻痺,然后认为那些谎言就是真的。
然而,以神之名自欺、欺人、欺上帝,是何等大的重罪?
亚拿尼亚、撒非拉欺哄圣灵当场被圣灵击杀的事迹,该是我们每位信徒永不能忘的鉴戒。


建堂,真的是为上帝吗?
还是在以神之名的神功护体下,隐藏一丝丝为个人的念头?


有间教会建堂,教会盖得非常漂亮,也有很多非常良好的主日学教室。
建堂之前,理由真的非常感人:为了服务社区,让社区孩子可以来教会。
但是,真实动机真的是这么干净吗?
事实上,经过后来了解,事实真相可能是(请注意,我说的是『可能』,不是『一定』)…………教会牧长想利用教会主日学教室开才艺班赚钱。
我再强调一次,这未必是事实真相,因为还是有太多的可能性和解释了。
而且,即使是事实真相,也不表示牧长当初建堂都只有私欲的成分,而没有任何为上帝而建的心。
可能牧长真的是想开才艺班带社区孩子进教会,
但是,收费?牧长从收费中支取额外薪资?
我真的会有点困惑。
说真的,我很难很难说,牧长的动机是百分之百纯正。
当然,教会办才艺班收费不是不行,牧长从才艺班支取额外薪水不是不行,
但是,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
因为,如果假借建堂之名,行个人从中赚钱之实,那就绝对不行,是严重得罪上帝的行为,即使那种为私欲的成分只占百分之一。
我引用这个例子,绝不在谴责或批评哪些人,而是在提醒大家:
有时候,在神圣的说词里,被刻意掩饰的,是那不为人知的私心、是那不能拿到上帝面前的私欲。
当我们进行奉献时,请小心,不要被表面上那感人肺腑的报告所蒙蔽。
我们不能轻易怀疑别人的动机,但也不要轻易就完全相信别人的表面说法。
『愚蒙人是话都信;通达人步步谨慎』(箴14:15)


或许,有人会说:为了开才艺班而建堂,这非常少见。
我绝对同意,这确实非常少见。
但我引这个例子,只是用来描述那种『为了私欲或不纯正的动机,假借圣工名号来要求奉献』的现象而已。
不过,我也要提醒一下,教会开才艺班、托儿所的情形,可就一点都不少见了。
奉献者评估的原则,还是一样适用。


说真的,我们神圣建堂的理由,真的敢单独一人,站在上帝审判台前,让上帝彻底检验我们内心最深处吗?
换个方式说:我们真的敢在上帝面前,对祂说出这些建堂的动机和理由吗?
我必须很沈痛的讲:如果我们现今是在使徒行传时代,大概有不少,会当场被圣灵击杀而亡。


比方说: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和人比较?要和人比大小?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在进行比赛?要和其他教会比大间?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钱太多没地方花,总要找个理由花?
我们建堂发包给这位长执,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图利此人?
我来承包这个建堂的工程,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从中得取不当利益?
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了。
我真的必须说,在上帝面前,我们真的敢理直气壮向上帝陈述这些真实的动机与理由吗?


我们是否思考过:
现今有不少大教会,建堂的金额,常常是动辄五千万、一亿以上。
这是超级大的吸金工程,会吸纳非常惊人的奉献金额。
也因此,一旦出于不纯正的动机,甚至是错误的动机而进行建堂、呼吁奉献时,
这也表示,会有五千万甚至一亿以上的奉献无法移转到真正需要奉献的地方去。
当我们发现某教会建堂是出于不干净的动机时,这时我们继续为建堂奉献,不是不行,但真的要有更充分的理由了。
请留意:
不是只有那些领取奉献的单位必须站在上帝审判台前,
而是连奉献金钱的信徒,也必须对自己的奉献行为,站在上帝审判台前的。


我绝对不是说建大教堂是错误,绝对不是。
事实上,有时,这是件美事。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賙济穷人。
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甚么难为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太26:7-11)
但我一直在提醒大家要小心的是:
真的是这样单纯的动机吗?
真的是可以在主耶稣面前说自己动机是干净的吗?
若是,那我要感谢神,因为那可能真是一件美事了。
但若不是,那我们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了,因为我们尽可能不要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


我还是必需强调一次:
建堂有太多太多的可能性了。
我只是示范一些状况,而这些状况也确实让我们无法轻易说那是正确的呼吁奉献行为。
我们真的不能不警觉:
在很多看来虔诚、光明正大的圣工奉献呼吁里,其实,依然有一些,是掺杂不洁净的动机在的。
对这些不洁净的奉献呼吁,我们真的要小心一些。



例三、教会牧师请大家为他出国念神学博士而奉献
这种例子,理由非常充分,也算是相当合乎圣经,看来更是非常神圣。
毕竟,进修神学,更深深认识上帝,进而回国之后帮助教会会友更认识神,真的是好事一件。
这里面,难道还会出什么问题吗?
这样的圣工奉献呼吁,难道还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请留意我所讲的情形:
1. 出国读的,是野鸡神学院,可以混到一张博士文凭,甚至根本不是真正的博士文凭,而是其他学位,但回国却宣称自己拿到神学博士。
2. 出国挑的,不是真正公认严谨扎实的神学院,而是哪里好拿学位,就往那里去,挑课也以好拿学分为主。


我不知道,如果你知道牧师要做的所谓『出国进修读神学院』,事实是这样,那你还会觉得这种奉献合理吗?
有很多牧师,他们出国读神学,是真的非常认真扎实的。
但原谅我必须很痛心这样说:有一些,真的是如我上述所讲的不理想状况。


出国念野鸡神学院,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本来就没有人规定要唸一流的神学院。
但问题是,拿自己存的钱去念,顶多是自己私人与神的事;
但用奉献名义拿取会友奉献的钱去念,那可就严重了,因为那是上帝的钱,
而我们真敢在上帝面前理直气壮说:上帝!我拿你的钱去念野鸡神学院,以便日后服事你?


出国念神学博士,不行吗?
当然可以!
问题是,念这学位,是为了增添自己荣耀,要加增自己光环,还是真的要为了造就教会?
如果真为了造就教会,那么,有没有学位,并不是很必要的(除了基本的神学院毕业资历外)。
这时,那个博士学位,是在干什么用的?
有需要去读野鸡神学院以取得博士学位吗?
明明不是真正的神学博士,有需要谎称学位内容吗?


我们可以听到各式各样非常神圣冠冕堂皇的话。
讲的人,可以是许许多多从事圣工的人员。
但是,真的存得住吗?
真的经得起检验吗?
真的能不被时间暴露出来吗?
其实,很多虚假的神圣话语,在以神之名的包装之下,
久了,几乎都难免会因为彼此矛盾、言行不一,而暴露出其真实的一面。


以上,我们不断用一些实例来做示范,是要提醒大家小心各种奉献呼吁,务要谨慎评估。
以下,我们要讲一些奉献者实际可行的部分。


一、 圣灵的感动
这是很基本的。
需要奉献的地方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每个都奉献。
这时,寻求圣灵的感动,是很重要的基本原则。
但是,有两点要记住:
1. 圣灵是真理的灵。圣灵绝不会违反圣经。所以我们要认真研读圣经,才能更清楚圣灵的意思。
2. 不要轻易说感动就是来自圣灵。毕竟,我们是有罪的人,出现在我们心中的感动可以是来自圣灵、来自魔鬼、也可以是来自自己。所以,我们不要动辄说那就是来自圣灵,以免事后发现不是时,证明自己妄称上帝名号,触犯重罪。


二、 基本查验
有了感动,我们可做一些基本的查验。
像:合圣经吗?这事工合理吗?奉献需要的金额合理吗?这单位过去信用如何?、、、、。
但事实上,这部分能做的,毕竟有限。
因为我们实在不可能在短时间进行比较周详的评估。
但没关系,即使奉献错了,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我们已经尽我们身为一个奉献者的努力了。


三、 事后评估
这是我今天要特别强调,也是很多奉献者常常忽略的部分。
我们的钱在哪里,我们的心也在哪里;
我们的奉献在哪里,我们关注的标的也在哪里。
因此,随着对特定单位奉献之后,我们能了解的资讯也会变多、变详尽。
这时,我们开始比较有能力作更深的评估了。
很多一开始时不是很理想的奉献,在这评估阶段,我们常可以发觉出来。
一旦发现该单位不适任,我们就该仔细考虑停止或减少奉献。
继续对不适任的单位奉献,常常是不合宜的,而且是有害于国度整体圣工的,
因为,真正需要的单位,将缺少真正需要的奉献。
当然,在这阶段,我们依然必须寻求圣灵的带领。
同时,有时即使停止奉献,也不表示我们不认同、或是该单位不适任,而是圣灵带领我们将有限的奉献移转到其他更有需要的地方去而已。


这是一篇碰触到很多教会禁忌问题的文章。
我必须再次强调我的重点:
是在提醒奉献者要小心评估,而不是在论断接受奉献者。
我们举目望去,不管是在网路上、教会里、机构中,大量的奉献呼吁,不断被传递。
我们如何做个尽责的管家?
我们如何妥善做出金钱的奉献?
求主怜悯,求主帮助,让我们在面见主耶稣时,能蒙主称赞—————良善又忠心的仆人。
阿们。


小小羊



﹡﹡﹡﹡﹡﹡﹡回应本文前请先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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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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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提醒,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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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imon at 2007年08月16日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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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有恩赐,又有心接受神学博士训练的基督徒,不会被弟兄姐妹忽略的。大部份的情形是,这位有心进修者已经在教会显明出他(她)的忠心。恩赐已被衆人肯定。甚至是已得到国外可信赖的神学院入学许可。

对这样好的神学人才或牧者,弟兄姐妹应该不会吝于资助。

另外神学院通常对有恩赐、但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都会给与较高的奖学金、或学费减免。对牧会多年的牧者更是如此。没有听说有恩赐的神学生因没钱缴学费,而念不下去的。

如果自认爲恩赐并不为衆人认可,那就要在各样服事上显明忠心,让认识的人都肯定,这人出国念博士后更能在神学界对众教会产生贡献。这种情况私下募款笔公开请求奉献更适当。如果要公开奉献至少要证明自己确实是个可造之材。服事经历,与着作最好能列出来。如果只讲需要,不谈本身条件,也不是个负责的募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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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阿斗 at 2007年08月16日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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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这样的话,没有评估到给人和接受的钱财(做圣职的用途)就是行不正确的事情,也是一种罪啊!

(小弟想起一段经文: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的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3:23】)

说实在,真正的好事奉者并不会那么在意这种奉献的问题,证明基本有能力在神学的领域可以真正完完全全地做神的仆人,放心奉献没有疑心其实没什么问题。

但是人还是有对于公开募款有一点疑心,毕竟社会上狡诈的事情那么多,我们真的更要好好反省做事奉是否合神的心意了?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19)

求神的大能帮助我们,能够真正的明辨是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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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7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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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这样的话,没有评估到给人和接受的钱财(做圣职的用途)就是行不正确的事情,也是一种罪啊!』
关于秉澄弟兄所讲的这部分,为避免引发误解,所以我要再做更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基本上,这几篇相关的奉献文章,目的都不是要来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是要给任何信徒增加任何一项属灵的重轭。
我很厌恶教会中的重轭现象,也绝不愿做个加重轭给人的人。

我写这些文章,是因为发现,有太多信徒非常纯洁,而因为教会在这方面的教导非常少、甚至是禁忌。
因此,为了避免空泛而脱节的讲论,所以我尽量加入实际例子,用例子来和大家一起思考,这样比较容易记住一些重要观念。

以上,是基本的文章写作目的说明。

再来,就是关于『犯罪』的部分了。
我一直很小心,尽量不讲『犯罪』,或是『、、、就是罪』。
一些行为,有时即使我们认为不太妥当,我们也不能轻易就说人家犯罪。
比方说:
『赤身露体』,这行为是不是犯罪?
事实上,我们大概没有人会说这样的行为恰当,但是,『未必恰当』和『犯罪』可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别的不说,单单为我们死的主,祂就是赤身露体死在十字架上的,而且祂从来没有犯罪。

回到奉献一事来。
没有进行奉献前的评估,没有进行奉献后的评估,
这样是不是犯罪?
当然不是!
事实上,有很多信徒,受限于学经历、人生历练、个性、、、各方面的限制,所以即使很认真努力学习,他们还是很可能都无法达成良好的评估的。
这样的话,这些信徒难道就是犯罪吗?
绝对不是!

什么一定是犯罪?
奉献者『动机不良』,一定是犯罪。
但是,奉献者『评估不良』,可不能说这是犯罪。
因此,如果您奉献的动机是干净的,这时,即使您评估的能力不是很理想,也绝对不需自责,或是自以为犯罪。
上帝知道您的努力,也不会做超过您能力的要求。
上帝绝不要求二千的赚进五千元,而是要我们尽我们所能而已。
『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
上帝看我们内心,而且,是照我们所有的能力来做要求,而不是照我们所没有的能力来要求。

我会强调『奉献评估』,是因为太多基督徒,即使本身有相当的能力,也可能没有深思过、或是听过这方面的观念。
因此,我提出这种观念,是在帮助大家、提醒大家,而不是在定罪。
另一方面,我们这里有相当多的弟兄姊妹,是非常优秀的高级知识份子、神职人员、教会重要干部、重要的教会余种。
事实上,这些人,都是正在进行,或是未来将进行教会教导或管理的人。
举例而言,这里可能有不少人,未来将是教会里的长老(圣经叫『监督』)。
身为长老,将负起看管教会的重责大任。
长老的观念错误,影响可非同小可。
长老观念正确,那间教会就有福了。

当我年轻时,带主日学、带团契,所服事的孩子,全部加起来大概不过二、三十人而已。
但这些孩子,后来,有好几个在长大之后,或是进入神学院,或是成为福音机构工作者。
我讲的教的,常是那些孩子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
我可不是不讲圣经,而是专讲圣经,但却不是一般讲台听到的陈腔滥调。
一样读枯燥无味的耶稣家谱,我尽可能让孩子们发现圣经中连这样枯燥的东西,都隐含极重要的真理。
我可以看见孩子们在我引导下,他们亲自发现圣经中上帝智慧时,那种眼中闪出的光芒。

这是何等令我欣慰,又是何等令我恐惧的事。
我,是否忠于上帝的托付?
我,是否真的尽一切可能正确讲出上帝的话语?
我所教所讲,都可能深深影响某些人一辈子,
而这些人,是未来将担当教会重责大任的人。

我们应该会同意,现今教会中有不少偏差行为、偏差观念,
教会的牧师、长执、小组长、主日学老师、、、,有不少,真的本身装备实在不太好,会讲出、教出、带领出不少错误不合圣经的东西。
我们不一定有资格与权利去要求这些人改进,但是,我们绝对有资格与能力认真装备我们自己。
我们未必能要求别人,
但绝对可以要求自己。

看到年轻的秉澄,我感谢上帝在祂国度中兴起这样的年轻人。
如果我们教会里,这样的年轻人多一些,我们的教会未来将更有希望。

我深深地期望,透过这样的园地,能兴起一批又一批上帝国度坚守真里的精兵。
我不是说自己就是精兵。
因为,我是个软弱者,也是个罪人。
我也和大家一样,还是在追求成圣,一样追求更认识上帝。
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学习者。
我们分享观念,分享亮光,而在这样的分享中,我们都能继续在信仰之路上成长茁壮。
愿上帝祝福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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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7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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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真的有血气...很「容易」冲动(其实我根本就是年轻人)
也很容易犯下论断的事情......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 我常常犯的毛病!

所以;应「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林后10:13)

回到这里来,其实应该说再怎样评估(有或没有其实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异了),也总不能回到当时的情形了。

况且真的是这样,『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上帝看我们内心,而且,是照我们所有的能力来做要求,而不是照我们所没有的能力来要求。

谢谢指正......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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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7日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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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书房看一本"黑白分明"的书,作者罗秉祥弟兄,
个人觉得不错,基督教伦理要"爱",但也要公义,
没有是非没有公义的爱不是真爱,有时只是纵容,有时只是敷衍,
有时更是因循惯性,没有进一步思考,没有应用 神赐的智慧,
反是有愧于 神,对于盲目的奉献个人真的非常不以为然。

我的作法是除非这个圣工或需要让我认同,否则不盲目丢钱,
只为交代或交差或满足平安感,我不知道你是否就是罗弟兄,
但你的论点跟罗弟兄是一致的,
即有真正需要的就不应随意把资源给非真正需要者,只因非需要者敢发声。

我的作法是在街上遇到可怜的社会边缘人,会给他们一点帮助,
但奉献给那些视奉献钱来得太轻易而不善尽管理的机构实在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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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路 at 2007年08月24日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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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路的分享。
我不是罗秉祥教授,但我在您介绍之后,也开始去拜读他的文章,获益良多,谢谢。

我相信,属神的真理,只要是愿意认真去寻求,上帝也愿意将祂的真理显给那些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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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28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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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

遍地游行的普世运动(转贴)

无论是多流行、多壮大的运动,不要因为发生者众,就变成合理化了。

陈终道


说方言始终是灵恩运动的主要内容, 对信徒追求方向影响至大, 兹列出二十点圣经真理以供众教会参考:


一、行传提及“说方言”仅三次: (一)五旬节(2:4,6,8)---在耶路撒冷; (二)哥尼流家(10:46)----在该撒利亚, 福音开始向犹太全地及外邦推展; (三)以弗所(19:6)约主后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开始向地极推展, 从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后相隔约23至24年,可见初期教会并非经常祷告就有方言,或每次祷告必说方言。


二、在行传所记之方言恩赐, 没有一次是得着的人自已求来的, 完全是圣灵“随已意”赐下的。例如:五旬节时, 圣灵降临, 那120人都被圣灵充满而说方言; 在哥尼流家, 彼得正在讲道时, 听众受圣灵而说方言; 在以弗所, 保罗为那12人施洗按手时, 他们说方言. 与林前12:11,18的原则相合。


三、在初期教会中新信主的3,000门徒(徒2:41), 5,000男丁(徒4:4), 都没有说方言。


四、说方言是为向不信的犹太人作见证, 证明神已赐圣灵给信的人, 包括外邦人。犹太人拒绝神所差来的救主, 神已使成为万国人的救主, 圣灵给他们说方言的恩赐就是明证。 徒10:45-47:“因听见他们说方言, 称赞神为大。于是彼得说, 这些人既受了圣灵, 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详三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二册》之林前14:21-22讲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处推展时, 使徒不但见证基督已复活, 也见证所已按所应许的赐下圣灵(徒2:33)。


五、圣经排列各种恩赐之大小时, 使徒排第一,说方言排最后。现今未见有使徒之恩赐,(或可见近似使徒之神仆兴起), 为甚么要坚持方言之恩赐必然继续,且放在显着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爱与方言比较, 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 求爱心长进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约时代之先知讲道之恩赐与方言比较, 则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 但圣经却要我们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圣经明说恩赐是会停止的。“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林前13:8)现在新旧约圣经启示已完全, 旧约先知说预言之能已停止, 新约使徒诠释教义, 领受启示之恩赐也已仃止。为甚么藉方言领受启示仍继续?


九、个人与神灵交的方言:使徒保罗曾在林前14:2提到“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 乃是对神说, 因为没有人听出来; 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注意: 这里所提及的一种个人对神说的方言是: (一)“在心里讲说各样的奥秘”, 不是“用奥秘话”讲说。 (二)是“讲说”, 不是“舌音”。 是话语, 不是不成言语之声音。 (三)是个人对神说, 不是对公众说。 (四)在同章下文保罗又说:“我感谢神, 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 但在教会中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 强如说万句方言。”使徒保罗既曾说方言, 为甚么从未记载于别处圣经? 因他不是要推动别人也去追求这种恩赐,乃是自已对神说, 是个人与神交通时圣灵所给的恩赐, 不是在教会或公共聚会中说的。在教会中,他已明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万句方言”。


十、说方言既属超自然的圣灵的启示, 则所说的内容是否已经不能增减之圣经具同等权威? 若然,则圣经是否仍未完成? 能否将所说之方言汇集起来, 一如现今之圣经, 可任让历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驳挑剔, 一字不改?


十一、若说方言所说的现在已有之圣经范围内的启示,则: (一)方言所得的启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着的亮光, 而必须由圣灵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导? 是则这些启示应否记录成册作为后世信徒及传道人研经之参考? (二)若方言所得的启示, 只不过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 何需用方言(超自然)方式赐给人? 藉悟性、智慧、自然现象下之圣灵教导, 已经是圣灵的工作, 所有超自然的神迹和恩赐, 都是例外的, 有必需才施行的。圣灵何时需作多余工作? (三)若方言所启示之亮光, 有断章取义, 私意解经, 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错误, 则这些启示出于甚么灵?


十二、圣经明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万句方言。”(林前14:19) 忽视这句话的精义,难明林前14章之主要资讯。


十三、方言之恩赐与品德灵性生命无关。哥林多人灵命幼稚, 品德堕落, 却注重方言。但圣经一贯之教训, 要我们注重生命长进, 生活有见证, 品德高尚; 特别强调方言, 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价遵行, 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 避重就轻, 违背圣经本意。


十四、灵恩运动所提倡之方言, 常有勉强为人按手之情形发生, 与圣经明训相背----“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说方言属超自然恩赐,由圣灵直接感动, 非凭悟性学习。方言运动的人教导人学习方言不合圣经(林前14:14), 信徒可以学习“作先知讲道”(林前13,14:34-35), 却不能学习说方言。


十六、现今之方言运动, 在追求说方言时, 常有邪灵、鬼附、精神分裂、说假预言……, 教会因而发生争执, 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传所记之方言恩赐, 紧随着的却是得救人数增加, 门徒大胆向不信者见证基督, 教会更同心。


十七、圣经中所记的方言,都是明确的“别国的话”或“乡谈”(徒2:4,6,8)。为甚么现今灵恩运动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简单而重复的舌音? 行传2章的方言, 是没有译方言恩赐的外邦人都能听懂而明白。 为甚么不见这种方言?


十八、方言运动者认为方言就是天使话语, 按圣经所记, 天使说的都是明白而有意义的话语, 如:天使(耶和华)指示亚伯兰所多玛将灭亡(创18); 天使将律法指示摩西(加3:19); 天使向约瑟报梦向马利亚说(太1:18-21;路28-38); 天使在天上称颂神(启7:11-12)……, 都是极有意义, 有秩序, 无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语言。 当天使与天兵唱诗赞美神时, 多么令人神往(路2:13-14)。 绝非仅重复几个单调的舌音而不成言语的话。使徒在林前14:9-10说: “你们也是如此, 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 怎能知道所说的是甚么呢? 这就是向空说话了。 世上的声音, 或者甚多, 却没有一样是无意思的。” 但方言运动者所说之方言, 刚好与天使的话语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门教徒也同样能说灵恩运动者所提倡之“方言”, 却照旧坚持其异端信仰,如: 天主教始终持守炼狱、数珠念经、供奉圣母像、或耶稣受苦像……等异端。 摩门教依然不改其亵渎神的道理, 例如: 称耶稣是亚当与马利亚所生, 摩门教主是耶稣后代, 圣灵是一种最纯洁而永存的物质等等。 这些异端之方言出于甚么灵?


二十、说方言既是圣灵超自然的恩赐, 绝不赐给以下两种人, 就是:(一)还没有得救重生的人, (二)有隐藏的罪, 没有对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运动者之中, 竟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 恶待婆婆或媳妇, 内心彼此不饶恕, 却照样到教会或聚会中得着方言, 这究竟出于甚么灵的方言? 显然是假方言。圣经说不可禁止方言(林前14:39), 指圣灵所赐的方言。领受圣灵所赐方言的人必然已经得救, 彻底对付罪, 并把自已完全献给神; 但假方言人人都当禁止, 免得魔鬼有机会作工。假方言不但对信徒灵命无益且有大害, 使人以为圣灵既赐他方言, 必然不理会他所犯的罪了, 结果一面自欺, 也继续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说方言”而自我安慰。


总结上列各点,对说方言之恩赐, 应象使徒在林前十四章所采的态度, 不予鼓励, 而谨慎地按真理辨认。 教会应鼓励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赐: 在爱心上长进, 勇敢为福音作见证。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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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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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先进:
因为我本身不会讲方言,对方言的概念也很模糊,看了文章后,还是有一些疑问,我怕误解了文章的意思,因此想请教大家:
1.依文章的说明,方言是指别国的话或乡谈,所以现在在教会中所听到的舌音
并不是圣经中的方言,那意思是说现在我们所听到的舌音都是邪灵吗?如果
是的话,那问题就很大了,因为现在在教会中听到的都是舌音的那一种,我还
没听过有人会讲别国的话或乡谈的那一种.(当然如果有人是乡谈的那一种
,我是听不出来也无法分辨的)
2. 徒10:45-47:“因听见他们说方言, 称赞神为大。于是彼得说, 这些人
既受了圣灵, 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这一段经文中,
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是指这些人说的方言彼得听的懂,
而且与彼得说的方言是一样的吗?另外彼得判断他们是否受了圣灵的依据
是因为听到他们讲方言?这样解释好像怪怪的,因为现在我们说人信主之后,
就领受了圣灵,并不需要会讲方言,因此此段经文该如何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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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K888 at 2007年08月15日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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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888您好:
这是陈终道牧师的文章。
他是位坚守真理的好牧师。
不过,关于方言,真的非常复杂。
而且,同样属于坚守真理的牧师,彼此之间,也会有一些不太一样的看法或见解。
但基本上,这原则是大家都一样的(灵恩体系除外)……………方言是最不重要的,也不需去追求。

我曾在oursweb讨论区发表过多篇关于方言方面的见解,也在那里和许多方言支持者进行过大规模的讨论。
但我必须说,在oursweb里,很多主张讲方言的人,连自己主张的圣经依据在哪里都不清不楚,
同时在那里也有很多主张讲方言的信徒,连基本的阅读能力都不够、讨论能力都不足。

请参阅这篇文章,文章里,有整理出多篇的网址:
『我在这里发表过的关于方言的看法』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75

另外,还有一些参考的:
1.『给最近在这里主张说方言的兄姐:我生气了』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49

2.『主张说方言的兄姐,您一定要看:恩赐与应许的不同』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50

3.『给主张说方言的兄姐:我们讨论的依据,是甚么?』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59

4.『甚么样的教导下,让一个十五岁的信徒步入危险而不自知?』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65

5.『在这里主张说方言的兄姐,我为你们担忧』(还有第一篇回应)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176

如果您有空,不妨一篇一篇阅读,连其中的各篇回应都阅读。
我敢保证,读完之后,您一定会有相当清晰的概念出来。
如果没空,只需阅读文章本体即可,不需去阅读其中的各篇回应了。

读完之后,还有问题的话,我们再来讨论。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5日 22:01
1.
只能这样讲,不是出于「圣灵」的就是「邪灵」,其实这世界上本身就有「基督」和「敌基督」的对立面,就是说从「基督」「派遣」的是「圣灵」,而从「敌基督」出来的就是「邪灵」。(这是基督末世论的其中一部分)

而精要是在约翰壹书第四章,要叫我们「一切灵不可都信」,要「试验灵」...

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4:1)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8)

而保罗又提到--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14:4)

而「造就自己」本身就是违背圣经的教诲,本身「爱」就已经被否定,神不是要叫我们要「一切荣耀归于祂」吗?

既然方言使「其他国语言」和「乡谈」(乡谈好歹也是可以表达的语言吧!类似在台湾的「客家话」)

好的,接下来就是说,他们(灵恩派)的方言本身不过是舌音(还不足构成语言,不然你去找找看有什么语言只要舌音,语音有很多种:爆裂音、唇音、舌音、边音 ﹙又叫流音﹚、牙龈音),更有位麦可牧师依照约翰壹书第四章的作法,竟有百分之九时是邪灵...所以这件事情真的非同小可,要十分严肃看待之。

2.

回到前面,方言的功能是给「不信的人」(就是行割礼陪同彼得的的犹太人)做见证,是指这些人说的方言彼得听的懂,应该是这个。

那是有时代背景在,因为当时的启示尚未完全完成,才有这种恩赐...但是圣经成立(确定完成)以后,神将方言的恩赐收回来了(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圣经早就默示了一切(不然灵恩派老是一边尊圣经,又一方面要新启示,很矛盾耶),不需要再用奇怪的方式去显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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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5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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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曾被作为「向不信的犹太人作証据」,也表明了外邦人也可领受圣灵,众人就感到希奇(徒10:45)。

解经原则必须要分清特殊事件的背景、教理、原因、历史任务己经完成等等的因素,却不是也不会更无须成为今后常规性的重覆发生。

圣经记载着无数历史,但不是每件都会常规性地往后将来都要重复的发生。圣灵于五旬节始正式降下,虽当时伴随着真方言(别国的话或乡谈)的发生。该事件距今若二千年,今天有人决主信主,是否必要像当时说真方言(别国的话或乡谈),才表示他/她领受了圣灵?否则就是未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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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orange at 2007年08月15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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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秉澄弟兄讲得太快了,这部分论点是有漏洞的:
不是圣灵,就是邪灵。

基本上,这样的架构,是过于简化的架构。
这是很常见的『圣灵邪灵』二分法。
不是圣灵,就是邪灵;
不是邪灵,就是圣灵。
这样的架构,不是错误,但是,要很小心这种架构使用的状况。
因为,不是每种议题,都能这么简化地使用这种架构。

其实这种『圣灵邪灵二分法』,是灵恩派很熟悉也很喜欢用的用法。
正因他们几乎大量不分青红皂白使用这样的二元架构来解释各种事情与现象,结果当然会错误连连。

在方言议题上,我主张这样的架构:
圣灵(上帝)、邪灵(魔鬼)、自己(人)。
事实上,有很多议题,用这样的架构,才能比较合宜的解释许多现象。

以我个人的研究与观察而言,许多灵恩现象,其实与圣灵、邪灵都没有关系,而是一些个人的心理、精神医学可解释的现象而已。
有不少,和精神医学里的『集体催眠』、『催眠现象』有相当大的关系。

当然,也有很多灵恩现象,是有明确『灵』的运作在其中的。
若是这类,当然要用『圣灵邪灵二分法』来进行分辨。

再回到方言来。
其实,现今教会中的那些方言,几乎都是『单音节』的声音。
那种声音,说实在的,其实不需圣灵,也不用邪灵,单单人在意识恍惚状态下、人透过学习与练习、还有许多和『人类行为』、『人类精神医学』的技巧,就可以轻易达成。
这也正是我提醒的,除了『圣灵』、『邪灵』,其实还有『自己』这项重要因素要加以考虑。

以上是一些简单的补充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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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5日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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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的补充也好快....., 而且也很正确!

唉, 小弟我思路慢也就罢了, 连打字也慢, 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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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7年08月15日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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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医师...
谢谢指正喔...还有「自己」本身的意识...
但是...这也可以经过学习喔?(那不然灵恩派在唱歌(尤其是敬拜赞美)后讲的方言就是像你说的这种?)还是互相学习,跟圣灵 邪灵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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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6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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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恩罪人部分:
啊!这表示您反而要多打多写。
因为我的打字功夫,真的是从完全从不会开始的。
刚开始的时候,打得实在有够慢。
后来因为常写常打,慢慢就会越来越快了。
另外,推荐一下『自然输入法』。
这输入法和新注音类似,但有一个很大的好处:会自动发音。
你可以一边打字,一边听电脑发音。
这样会使打字速度更快。

关于秉澄弟兄部分:
其实,只要不是捣蛋者、藉机传假道者,而是真正认同归正神学的弟兄姊妹,即使在这里讲得不是很完整,或是讲错,都没有关系。
反正一定会有弟兄姊妹出来帮忙做修正。
所以,您可以放心分享。

以方言部分而言,我只是稍微修正补充一下您回应里的小漏洞而已,这样会使整个观念便比较完整清楚。这不表示您讲错。

另外,现今教会里的方言现象,坦白说,有不少,绝对是出于『学习』的。
有些人带那些还不会讲方言的人学方言,就真的会教对方要如何发出那些单音节声音。
当然,这样的用学习来说方言的现象,有时,连主张说方言的五旬宗都强烈反对。

当然,现今教会中出现的方言,有不少,是具有『灵』的力量在其中的。
至于这些灵的力量,到底是来自圣灵,还是来自邪灵,分辨就很复杂,在此不多题。
但重点是:
那种用学的方式来讲方言的现象,是错误的行为,我们千万不要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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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6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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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热心的解说,看来方言这个问题还蛮复杂的,我一直以为方言就是在教会中听到的那种单音节的舌音,没想到这根本不是圣经中的方言,只是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现在教会中的方言都是那种单音节的舌音,到底这种单音节的舌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为什么现在所有教会都是这种方言呢?
另外,我想表达对这个园地的支持与感谢,很谢谢小小羊,ORANGE,以及这个园地的其他人,因为我刚信主一年多,我刚信主时对基督教的教义一无所知,自己看圣经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事实上我自己看圣经也只能看字的表面而无法看到字的精义),我对圣经的了解都是从这个园地的文章而来,我想我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刚信主时就有这个园地提供给我正确的教导,在此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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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K888 at 2007年08月16日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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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嗨, 各位小羊们...
我有个问题阿...先说好, 我个人完全同意你们对于方言的论点..
但在下有个小小问题, 就是阿, 虽然在圣经里只提到三次说方言的实例,但是觉得啦, 如果神把谁谁谁或哪个地方也出现方言的见证或是实例全都放进去圣经, 那圣经不就超超超厚的. 加上, 耶稣跟门徒们所行的神迹. 我的意思是, 也许神没有把其他讲方言的事情记在圣经里吧.
这只是我的理解啦, 若是有误的话, 请更正.
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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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9月6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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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所问的,是很常见的一种声音。
这种观念,是属于『启示论』的领域;
也是属于『我们能依据的权威,是什么』的领域;
也是属于『圣经如何形成?』、『圣经封闭了没?』的领域。

我们先来思考一些问题:
1.圣经有把『一切的真理』全部写出来吗?
答:当然没有!
圣经不会教你数学、物理、化学、弹钢琴、、、。
但圣经里所讲的,全部都是正确的,这点我们可以放心。(圣经无误)

2.那么,缩小范围好了,关于『神和人之间一切真理』,都全部写出来吗?
答:不是。
还有很多奥秘依然没有写出来。
像死后的世界、像主耶稣如何又是神又是人、像三位一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3.再更缩小范围,『关于神和人之间,一切上帝愿意让我们知道的真理』,都已经全部写出来了吗?
答:是的。
『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
只要是上帝愿意让我们知道的,都已经记在圣经里了。
上帝认为我们不需要知道的,祂就不会记在里面。

4.上帝如果没有主动对我们做出启示,我们能正确认识神和人的真理吗?
答:没办法。
由于上帝比人高,所以人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来认识神,也不可能正确认识人。
必须这个比人高的神,『主动』对人做出启示,人才有办法认识。
例:老鼠凭空是无法想出、认识正确的人该是怎样的。

上帝对人类的启示,有两大类:
1.普遍启示:透过『所造之物』,『所有人』(包括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都可以知道宇宙间有神。
2.特殊启示:透过『耶稣基督』与『圣经』,『基督徒』能真正认识上帝。


5.我不透过『圣经』,只透过『耶稣基督』来认识神,不行吗?
答:历史上,真正亲眼见过、亲手摸过、亲耳听过耶稣基督的,只有二千年前那一小群人而已。
我们都必须透过『圣经』的记载,才能认识耶稣基督。
而耶稣基督自己,也是圣经可以查验的。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
『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
事实上,『越过圣经而企图单凭耶稣基督来领受真理』,在历史上,一次又一次证明,这些人都为自己走入异端开了一个大门。
因为这种『单凭耶稣基督,不需倚靠圣经』的观念,乍看之下好像很虔诚,其实却是严重侮蔑耶稣基督。
因为连耶稣基督自己都服在圣经之下,那这些越过圣经的人,到底是听从那个耶稣基督的话?他们所信的耶稣,真的是圣经中的那个耶稣吗?

6.圣经封闭了没?
答:圣经已经封闭。
旧约在玛垃基书完成后就已经封闭,新约在启示录完成之后就已经封闭。
『不可增添、不可删减』,是圣经严厉的警告。
简单说:
关于上帝主动要人知道的『一切』『生命与虔敬的事』,都已经完成,且已经封闭了。
从此之后,再有任何人宣称领受上帝默示,讲出等同于圣经权威的话或着作,都触犯『不可增添、不可减少』的重罪。

7.圣经既然不是全部记载,那有些东西没有圣经依据,不行吗?
答:回到上面的经文:『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既然圣经已封闭,不再有第二本圣经,而圣经在记录时,是在神的默示下写成的,而且是在『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3:16),
这样的话,表示:
1.信徒该知道的关于生命与虔敬的事,都已经写在圣经里了。
2.没有写出来的,表示是上帝认为不需默示在圣经里的。

所以,圣经没讲的东西:
1.依据什么,我们能确认那是对还是不对?
因为原本我们可以查考圣经,来看这道是与不是,
但现今圣经已经根本就没讲,那我们当然无法查考这道是与不是,不是吗?
这样一来,谁能保证他所讲所听的道,是正确的呢?

2.表示那根本不是上帝要我们去关注的东西
有些东西,圣经没直接讲,但我们却可以从『全本圣经』来归纳整理出来。
像:原罪、三位一体、耶稣神人二性、、、。
但问题是,有些东西,不仅没有直接经文支持,连归纳全本圣经也找不出这样的说法时,这样的东西,可信度到底如何?
比方说:很多天堂地狱游记的书,都非常畅销。
问题是,里面记述的很多东西,全本圣经根本没讲,所以我们也无法查考圣经来看这道是与不是。而有些游记本身的内容,又和别本游记的内容矛盾。而神的真理绝不矛盾,这又更表示这些根本是胡说八道而已。
而圣经既然没记录这么多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表示上帝除了要我们知道圣经所讲的那一些些以外,根本不要我们花时间去知道天堂与地狱更详细的细节。
既然如此,却又拼命去想探知这上帝目前封闭、我们人类还未知的信仰领域,真是出于敬虔,还是出于不当的动机?
上帝要你认真去认识的,你不去认识;
上帝不要你去碰的领域,你却拼命去碰;
这叫僭越,而非虔诚。

去看一下那些写天堂地狱游记的作者,有几个,是真正下很多工夫在圣经真理上的?


回到方言部分来。
1.神没有把方言的事全部都写入圣经里
答:当然有可能是这样。
既然圣经写作时,神没默示这部分,就表示这『未明』的部分,不需花时间去认识,反而是已经『写明』在圣经里的部分,才是我们该专注的,不是吗?

2.既然神没有讲,那我们如何分辨正误呢?
答:正因为很多方言理论,圣经根本没讲、根本就没有圣经依据,所以我们当然无法分辨是与不是。
既然如此,就会变成各说各话,不是吗?
反正大家都可以掰出一套理论出来,反正都一样是圣经没讲。
这样一来,我们还能知道什么真理呢?
所以,既然是圣经没讲的,就不要讲那些道理、也不要听那些道理,我们就专注在圣经有讲的就好了。

事实上,这是一种很重要的态度:
用圣经去查验。

任何人,不管他是多大、多出名的牧师,只要所说的,是越过圣经、没有圣经依据的东西,我强烈建议,就别再理会那种道,甚至可以考虑将那些东西丢到垃圾桶去。
要讲没有圣经依据的东西,不用大牧师,三岁小孩就会讲了。
我们要听,就是要听上帝的话。
要听这种越过圣经的道,去坊间读那些不信者的书,还有趣有意义多了。
在教会里、在基督教的区域,听一堆不是圣经、越过圣经、乱扯乱掰的道,根本是浪费时间。

简单结论如下:
1.真正上帝要我们知道的『一切』『生命与虔敬的事』,上帝都已经写在圣经里了。
2.关于信仰上的事,很多东西,圣经没讲。
3.圣经没讲的,我们就别理会了。因为这类东西,根本没有权威(圣经)可以来验证。

其实,宗教改革时,就是用『唯独圣经』这样的观念,将已经被严重误导、偏差的天主教会乱象,大规模破除,回归纯正的真理。
现今教会的乱象,其实和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偏差路线,越来越像。
重视灵异、越过圣经、重视人的教导而非圣经的教导、断章取义解经、认为圣灵可以超越圣经、、、、。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
先回归『唯独圣经』的真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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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9月6日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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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m, correct!
I understand the way you tried to interp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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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9月6日 23:01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发问::基督徒是否对其他信仰的批判性大于其他宗教?

这是钱小骏弟兄所发的问题。
希望有空的兄姐,能热心帮忙回答。
谢谢。

~~~~~
问题:基督徒是否对于其他的批判性大于其他宗教?


之前有跟以前的高中同学叙叙旧
当我们渐渐谈到信仰的问题时,他觉得基督教对于其他宗教的攻击性非常的偏激,偏激到那种那他很不高兴的程度,他大学的好友是基督徒,但常常就会跟他传福音,但是在传福音的过程,又会讲佛教拜的神佛阿都是偶像假神,天主教神父修女都是一些老处男老处女的一些话,让他会绝得基督徒怎么会那么的狭小,别的宗教都不会说基督教的不是,但基督教却说别的宗教不好,让他会有点开始对基督徒反感.感觉基督徒一直在美化教会,却丑化了其他宗教


那我给他的回应是,我用依个譬喻跟他说:好比今天我学会怎样辨识真假钞的方法,之后我陆续碰到一些别人手中钞票,仔细的检查之下,这个假钞的纸张原料根本就不对,浮水印没有,油墨其是是用喷墨印表机硬出来的,不时的就会就会跟自己的好友说出真假钞的差别


哪我想问在于护教或是跟别人谈到基督教信仰与其他宗教上面的差异时,身为基督徒的我们要注意哪些(或有何需要修正修改),或是说我们的方针是否不单单只放在这上面.请各位弟兄姐妹指教一番


Posted by 钱小骏 at 2007年08月14日 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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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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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骏,您好:

我们认信有客观和绝对的事存在这世界:圣经。

陈大文生了陈小燕。有人却宣称某人或某班人都是小燕的生父,只要小燕不用武力、犯法的手段,以文明的方法如写文章、登广告等的去澄清,当然合情合理,何偏激之有?难道那班人会责骂他们的亲儿女:「你真是固执,你有多个生父啊」?

您钞票的举例,思路很正确。若对方肯认定这世上有「真」的存在,就有机会谈下去,接下来是如何「证伪」的学问了。

现今普世的哲学思维是,也是传福音或护教的最困难处:世上没有甚么真理,没有「真假」,既是这样,研究或确定「甚么是真」必然是得罪世界的。总之,没什么真理。或无那宗教可宣称它是「真理」,要么就位位都是「真理」,一切你好我好,皆大欢喜。

当基督徒进行传福音或护教的工作,其实就是触碰普世最不能接受的痛痒处,于是他们必然提出不同形式的「有容乃大」的反教导,其实都是源出一脉。

人真是矛盾和奇怪的!假若某天全身肿涨满布红点,似肥无肉;负责任的医生怀疑有异,写纸送他入医院验出急性肾炎及时诊治,多谢还来不及呢!绝不希望遇到有马虎的医生说无所谓呢,感冒加过敏都是这样子,干吗要这么执着去查根究底呢?

其实人很多事都愿意认真对待。可惜,无论平时多学问和分析,但一碰到灵魂得救等真的要认真的真理,就真假不愿去分辨,「有容乃大」,胸襟忽然壮阔起来。反真理的心性的底蕴,全然败坏又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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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orange at 2007年08月15日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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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骏,平安喔!

我要先跟您澄清一个观念--基督教「不是宗教」

这说起来十分地吊诡,但是我们却向楼上所说的,有圣经为「客观」与「绝对」的依据,而且全部都是「神」所默示的经。(看看所有宗教:像伊斯兰教有参杂旧约和他自己的观点【像『圣战』思维就是】;佛教本身就不是神写的,他们是无神论,不然就是空泛的自然神论,是他们凭空想出来的;不像我们基督教什么事情都清清楚楚地在圣经写上去!)

宗教是人本主义(所以不是神所写的),本身是反基督的;基督教则是神本主义,所以他们才获强调因行为称义(直接诉诸人为),我们则是因信称义(相信神让我们做),总之,基督教和宗教不一样的是,

宗教很强调三大观念

宗教仪文(律法主义)--犹太教、召会(解经只听李常受、倪柝声的,把它们的内容当律法了在「背」了)
宗教经验(神秘主义)--灵恩派、撒旦教、安息日会(真耶稣教会)
宗教修为(人道主义)--佛教、伊斯兰教、法轮功(真善忍)

1.保罗当时对这些作为(三大观念),都是严厉批判的!就连主耶稣也是那么坚持!这是律法主义的部份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主耶稣都已经帮我们成全了律法(主耶稣不是用「遵守」喔! 「成全」:「建立」、「坚立」、「证实」、「完全」。其实是重新建立个「约」)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

2.保罗批判神秘主义(求灵界的恩典)也是不留情面的...指是为了这些嗷嗷待哺,新成立的教会好之外...还是要回到基督的正信里头...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 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 不能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 (林前3:1-3)

更在十四章有更详尽的批判和教诲。

3.人道主义

基督教最重要是因信称义(圣经本身就有!)

并且他(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罗4: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

总归而讲,如果基督教是宗教的话,那主耶稣在十字架受死的「救赎」便是无效!(因为宗教根本就是人本主义);所以使徒行传中的使徒的証实是这样的---

除他(耶稣基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回到话题,您的比喻是不错,而且像楼上讲,您可以好好参考。那我的建议是这样--基督教不是宗教,这样就可以在护教方面有做某一程度的区分,说起来,面对真正的救赎和末世论,是基督教的重点(跟宗教有绝对的差异)。

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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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5日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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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楼上两位所回应的。的确,基督教不是个宗教。
我常都会和别人说,基督教一种生活的态度,更是一种神与人的关系。
不是只侷限在所谓的宗教仪式或是宗教教义上。

但我还是有个疑问,就是在信主与未信主上,传福音与教导之上,方针是否有要更动;我会认为说在还没有信主或受洗以前,先不谈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教义差异,就很单纯的将福音传递(除非当事人有兴趣讨论各中宗教的差异),到信主之后再开始教导各宗教上的差异或更入的提到护教学,不知是否这样比较妥当。

还有一点就是比较庆幸的是,我这位同学最起码对于追求真理上愿意去探摸索索,就像我学校信仰简介的老师就说,现今的学生对于生命的意义已不在追求,都只享受着物质生活,或者随从着各大灵恩青年教会,但对于本身所信仰的,一点也不认真追求,缺少实事求是的精神。
像对我朋友来说,我会认为我已做好应尽的义务,我努力的与他分享我所认识的那位耶稣,至于相不相信,我想需要时间或是一点历练,让他有所成熟,更知道哪个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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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钱小骏 at 2007年08月15日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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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般是传福音,信主后再进深的教导,这个是很正常顺序的方向,当然可以。其实,能够这样子的顺利是很羡慕很响往,我们当然希望当事人没有那么多的「阻碍」去接受独一无误的圣经真理。不过,遇着相反的情况,传福音或许就要多些教导了,这也不是坏事,就当作提早上课。很高兴您的热心,对真理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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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orange at 2007年08月16日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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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护教与福音,有时,真的也没有什么一定的法则。
最主要是因为…………对象不同,因人而异。
一样是不信者,有些人的真正问题是出在这里,有些人的问题是出在那里,根本无法一概而论。

有句经文,是我一直在提醒自己的。
我觉得还算蛮贴切的: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我们真的只能多装备自己,遇到问题时,就多查、多问、多想,久了以后,就会越来越知道如何回答。

我是很佩服一些不需装备自己,单靠同一招式就可以四处传福音的。
那些人,或许上帝有给他们特别的恩赐,使他们每次即使讲的都一样,也都有人会因而信主。
我们可以注意彼得传福音的内容,和保罗传福音的内容,真的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彼得真的就比较属于用同一招式闯江湖的,
保罗则是千变万化型的。

我自己是没有那种一招就能闯江湖的恩赐。
所以,也只能遇到问题时,多查、多想、多问而已。

上帝使用一招就能闯江湖的使徒,也使用千变万化的使徒。
同样的,有些人是需要那种一招闯江湖的人来带他们信主,
但也有些人是需要千变万化型的人来带他们信主。
愿我们都能成为基督精兵装备自己,为祂所用。

以小骏所遇到的这问题而言,orange已经点出一个重点:
一切都是相对的吗?
宇宙间没有绝对真理吗?

认为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真理,你对我对他也对,这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基本观念。
其实这种观念,乍看之下,好像『有容乃大』、『非常包容』、『很有爱心』,其实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不知所云』。

因为,如果宇宙间没有『绝对真理』存在,那么,后现代那种『一切都是相对的』这个基本观念,也不是绝对真理,
换言之,后现代的基本观念就已经判自己死刑。
因为,既然连他们都不能确定『一切都是相对的』这句话是真理,那又如何能来说我们主张『有绝对真理』是错误的?
结果,他们不仅不能说我们错,他们也不能说他们自己有什么对。
结果,他们就变成一团不知所云的烂泥巴而已。

真要认识『一切都是相对的』这种观念,反而要去佛教里找。
因为佛教理论就是这样的,
而且,他们发展得相当精巧,具有强大的逻辑性。
请注意,合逻辑,不表示合真理;
但不合逻辑,常表示不合真理。

但很不幸的,后现代的观念,主要是从西方来的。
而西方在这部分的理论架构,并没有佛教体系精巧。
所以,千万别怕他们。

另一方面,讲出那种『一切都是相对的』的人,未必真有受过什么这方面的思辩训练。
事实上,那些人有很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基本观念的大漏洞。
所以,一样不用怕他们。

基督教强调的,就是『绝对真理是存在的』。
『因为绝对真理存在,所以我们宣称自己是绝对真理,也宣称其他宗教是错误道理』,这观念也是正确并且合逻辑的。

『因为我一定有一个生身之父,所以我当然可以宣称我有生身之父,也当然可以说其他人绝不是我的生身之父。』
我这样的叙述,绝对是真理。

当然,如何确定那那个才是我的生身之父,那又是另一个大问题与领域了。
在此就略过不提。
但后现代那种『一切都是相对的』那种观念,是连自己有没有生身之父都不知道,是会讲出『我会被生出来,到底有没有人生我,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石头绷出来的、可能是天上送子鸟掉下来的、可能是狗狗生出来的、、、,这一切都对,都有可能』这种荒谬话语的理论。

但是,我也必须承认,很多基督徒传福音的方式很糟糕。
这些人采用的,是严重误解其他宗教、污蔑其他宗教的作法。
比方说:
说佛教是魔鬼、说天主教神父喜欢性侵男童、、、、。
这种方法我个人觉得很不妥当。
我们可以多讲自己的好,
但对于别人的坏,除非真有下功夫研究,否则讲越多,越暴露出基督徒自己的无知,越让人看出基督徒没料。
常常,我看见基督徒对佛教的批评,真的只能用…………『惨不忍睹、胡说八道』这几个字来形容。
难怪佛教徒听了,会非常不屑,因为基督徒连他们所信的基本观念与教义都讲错。
事实上,『讲自己基督教的好』,是我们容易做的,是人人都有能力作的,也是正确的。
反而『批评其他宗教的坏』,是比较难的,不是人人都有功力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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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6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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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小小羊说的一样
[要多做准备!多装备好自己!]
我记得之前唐崇荣牧师有次讲道时曾说过,平时我们就要在基础上扎根,把别人的问题记起下来,然后努力的专研找寻答案,当汇集成一百个问题时,反覆的去把这些问题变成自己的东西,终身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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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钱小骏 at 2007年08月18日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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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不变的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真理如果自在人心 那就不是真理 人的心只有为恶的心
由人想出来的未必正确
除非真理自己讲明什么是真理
如圣经上说
太初有道,道与 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这道太初与 上帝同在。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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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疑惑 at 2008年02月11日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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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尊重自己:
难道,您连发言之前,对我们这里发言回应的规矩,都不看不理的吗?

我们每篇正式文章后面,都会有一个『回应本文前请先按此』的东西。

您连尊重别人都作不到,还提些什么尊重其他宗教呢?

我们这里不是那种主张一大堆宗教都是真理的讨论区。
要应付非认同者的问题,我一天有七十二小时都不够用。

如果您读完我们一切的宗旨与规范,然后很认同我们的理念的话,欢迎您来这里,我们会很乐意教您。
否则的话,尊重一下我们园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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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11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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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13日星期一

方言运动的质疑

遍地游行的普世运动,

作者:黄聿源


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回答门徒们询问有关末世及他再来前的预兆时,他告诉他们许多末世及他要再来之前将要发生的事,好叫他们(包括我们)警醒,可以提高警惕,忠心预备迎接他的再来。在开始叙述末世的各种预兆时,他便慎重地警告门徒们(亦即提醒我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要迷惑许多人。」(太24:4,5)


过后他在同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再一次提醒门徒说:「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迷惑了。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了。」


从以上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末世的时代的一大特征便是许多异端将要兴起,因为假先知们所传的假道,许多基督徒将要受迷惑,去跟随这些异端假道。主说,看哪!他已预先告诉我们了。所以我们必须谨慎,免得受迷惑才是。


我们今天的确是生活在这个末世的时代,离主再来的时候是那么的近,撒旦也将尽其所能做垂死的挣扎。因此我们看到,过去这一两个世纪以来,世界上兴起了许多大异端,如安息日会、守望台(或称「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基督教科学会、统一教,还有目前正以野火燎原之势,横扫欧美并亚洲各地的「灵恩运动」。


「灵恩运动」起源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强调说方言、行神迹、见异象、作异梦。常以神迹为号召。曾一度安静下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北方也有好些人受影响,其中以张巴拿巴为最着名,他创立了「真耶稣教会」。


本世纪六十年代,「灵恩运动」又再蓬勃发展起来。对于港台以及新马一带的华人教会来说,我们应该都还记得香港的江端仪女士曾到这一带传「灵恩」的道理,使许多华人教会分裂,制造许多的混乱,建立了一些所谓的「新约教会」。


近年来欧美的「灵恩运动」,以一种修正的姿态出现,渗透在各教会与基督徒团体及机构中去,迷惑许许多多的人。因着他们的「作法」,比已往的「灵恩运动」温和,故我们称为「新灵恩运动」。但是本质与旧的没有什么不同。


「灵恩运动」是极端还是异端?


到底我们要以什么态度对待这样的一个运动呢?这要看这个运动的本质,到底是极端,还是异端。

许多人以为这是一种极端的运动,太过强调圣灵的洗、说方言、神医、神迹、异象等。如果真如这些人所认为的,「灵恩运动」只是比较极端的运动,那么我们要以爱心劝勉、帮助他们,使他们改变作风,不要那么极端。同时我们还得将他们当作弟兄看待。

有人说,他们当中有好些是虔诚的人,我们也都认识他们,看情形他们不像是什么异端的。我想这种看法是很肤浅的。所有的异端如天主教、安息日会、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等,他们当中也都有一些虔诚的人。然而,很可惜的,他们也的确是被迷惑,相信了异端。

又有人说,他们的工作似乎发展得特别迅速,有许多人跟随他们,其中不乏专业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而他们的聚会也往往是人多势众,声势浩大的。看样子是很兴旺的,他们也说神特别祝福他们。难道还会是异端吗?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发展得快,人多势众都不能证明他们的信仰是对的。事实告诉我们,在过去一百多年来,上述的异端,特别是安息日会、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统一教等,他们的发展都远超过正统的教会,他们的工作发展迅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发展得快也不能成为证据,证明他们信仰的纯正。况且,主耶稣基督早也提醒我们,许多人要受迷惑(太24:4-5)。使徒保罗也告诉我们,在末世的时代,许多人要离弃真道,听从鬼魔的道理,因为这些人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前4:1;提后4:3-4)。

还有人说,他们能奉主的名行神迹,难道还会是异端吗?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们必须知道,魔鬼也会行奇事,冒充神迹的。当初,摩西在法老面前行神迹,刑罚埃及人,法老的术士也照样凭邪术行相似的神迹(出7:8-11,20-22;8:5-7)。因此法老便心刚硬,不肯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哥林多后书11:13-15也警告我们,撒旦也装作光明的天使。况且主耶稣也曾提醒我们,这些假先知是「冒他的名来」(太 24:5);又说,假先知亦是奉他的名传道、行神迹,不过他不认识他们,他们是作恶的人(太7:22-23)。

主的话指示我们,会行神迹的人不能证明是从神来的,相反的,末世的假先知,都将以行神迹来迷惑人。将来假基督出现时,亦将以神迹来服人(申 13:1-3;太24:24;帖后2:9;启13:11-14)。因此,「灵恩运动」中人能奉主的名行奇事,也不能证明他们是出于神,是信仰纯正的。

我们要怎样辨别,才能确实知道,到底他们是否出于神?他们是否是异端呢?

如果他们不是极端,而是异端,我们就得抵挡、揭发并摒弃他们,把他们当作是可弃的仇敌,像对待其他的异端一样。

如何分辨

要分辨「灵恩运动」是否是异端,基本上有两种途径:

(一)根据约翰壹书四章一至三节所说的:「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这个方法是通过试验那在「灵恩运动」者身上的灵,到底是出于神的不是。我们得注意,不是试验那人,而是要试验那在这些人身上的灵。通常是在那人全然被那灵控制时,试验那个灵。你可以对那人身上的灵说:「我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问你里面的灵,要这灵答覆,耶稣基督是不是成了肉身来的?」试验时,不要问其他的问题。根据许多主的仆人试验的结果,证实在「灵恩运动」者身上的灵并不是从神来的。因为那灵不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有关这一点,宣道书局出版胡恩德先生所着的「灵恩运动」一书第五页至十三页有相当详细的讨论)。

这种试验法,试验的人要十分小心,免被那恶者所欺骗。

一般灵恩派中的人,常以不可试探神为藉口,不愿意试验在他们里头的灵。然而,主的话在约壹4:1-3既然有这样清楚的指示,我们不能不实行。若明知有被迷惑的可能而不肯照着圣经的教训,试验自己身上的灵,是一种讳疾忌医的作法,那才真是试探神的行径呢!

(二)第二种分辨的方法,也是我们在这里要比较详细的讨论的:是根据圣经明文的教训来分辨「灵恩运动」的信仰。若「灵恩运动」的信仰与圣经教训相符,就不是异端,反之则是。这也是主在申命记十三章1-11节所教导我们的方法。

在申命记十三章1-11节告诉我们,如果有先知或作梦的兴起来,向我们显个神迹,要说服我们去信从我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算是他的神迹能应验,也不要随便跟从他,乃要用神的话试验他,看看他的教训是否符合神的话。若与神的话不符合,不论他是谁,是你的妻、儿或挚友,都不可听从,乃要从民间将他除去。这是比较客观,也最有把握的试验方法。我们可以将「灵恩运动」所教导的道理,逐一的用圣经的话来分辨,若能证明他们的教训是不符合圣经的教训(特别在重要的事上,如神的救恩、神话语的权威等方面),我们就可以肯定他们是异端。


「灵恩运动」的错谬

「灵恩运动」至今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机构,为他们的信仰发言,因此我们只能从「灵恩运动」的各种印刷品来研究他们的信仰。其中有某些的差别,如目前修正了的就不像过去的表现得那么狂热,也尽量避免唱极端的论调,不过在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我们将设法把「灵恩运动」的各种基本信仰,逐一地以圣经的话加以分辨,相信大家可以看出,其中的的错误,绝不只是看法上的差异,而是根本的偏差,乖离圣经的真理。


(一)有关「圣灵的洗」

据「灵恩运动」的教训,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有两重属灵的经历。第一重是得救重生:当一个人信了主,他的罪就得了赦免,领受永生,并且接受了圣灵。不过,这时候他所领受的圣灵是有限度的,这种基督徒不能完全明白圣经,不能过得胜的生活,没有能力服事主。第二重经历,根据他们的说法,叫「圣灵的洗」:是指在得救重生接受圣灵之后,一定有外在的记号,那就是说方言(即一种人听不懂,连说者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的舌音)。而且是要经过迫切的追求、「倒空」,甚至禁食才能得到的。


圣经对「圣灵的洗」的教训

首先是施洗约翰提起的,他说他是用水给人施洗(悔改的洗),但是有一位在他以后要来的,他的能力比他大,地位比他高的,要用圣灵给人施洗(太 3:11)。很明显的,他是指着主耶稣说的。

主耶稣在复活以后、升天之前嘱咐门徒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待父所应许的,就是施洗约翰所说过的「圣灵的洗」。主说,「不多几日」,门徒们就要受「圣灵的洗」(徒1:4-5)。可见在这个时候,门徒还未受圣灵的洗。

到了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的时候,也即是主升天后第十天,当门徒们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座楼上,圣灵便降临在他们众人身上(徒2:1-4)。这应该就是天父藉着施洗约翰所应许的,也是主耶稣基督升天前嘱咐门徒所等候的「圣灵的洗」。

到底圣灵的洗是什么?使徒行传第二章只记载了当日发生的事,而没有加以解释。答案是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指外邦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从这一节经文,我们知道,受圣灵的洗,从历史观点(特别指徒第二章)来说,是信主的人,接受了内住的圣灵。主在约14:16-19应许教会说,他要求天父赐下圣灵,使他永远与信徒同在,并住在我们里头。这里便是指这么一件事。自从那一天开始,所有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心中,也因此使所有信主的人成为一体(即是「教会」)。

从个人的观点来看,五旬节以后,所有信主的人,在信主的时候,就接受了圣灵在他心中(参弗1:13-14),也即是接受了圣灵的洗。

根据圣经的教训,每个信徒在信主时,就已接受了圣灵的洗,要不然他们就没有圣灵,也不属于主的身体的一部分。并不是第二重经历,更不用特别的祈求,也没有什么外在说方言的记号了。


「灵恩运动」者的解释

「灵恩运动」者首先引用约7:37-38,说这里主应许有两重的经历:第一重的经历是三十七节,「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根据灵恩运动者的说法,这是指接受救恩。第二重经历,他们是在第三十八节「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也活水的江河来。」他们说,这是指一个人在重生得救后,经过努力的追求,才能得到的,一定有说方言的外在记号为印证。

明眼人读这段经文,都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指的完全是同一件事:到主那里来喝的人,也即是指信主的人。从他腹中流也活水的江河来,即是指信主的人。从生命中流出得救的、活泼的生命,如同活水的江河一样。

他们常引用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时发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使徒行传第十章发生在哥尼流家里的事,以及使徒行传十九章发生在以弗所十二位门徒身上的事为印证,设法证明受圣灵的洗是第二次的经历,一定有说方言为印证,同时还要经过特别的追求。

有关使徒行传中的三个例子:首先我们必须提的是,这是使徒行传中所有说方言的记载,除此之外,在使徒行传中再也没有别的记载。(使徒行传记载了首三十年教会的历史,在这三十年中,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只发生了三次,可见并不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每一个信徒应该有说方言的经历。)第一次(徒二章)是发生在主后32年,第二次(徒十章)是发生在主后41年,而第三次(徒十九章)是发生在主后56年,其中的间隔是很久的。

在这三次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第一,门徒们都在第一次接受圣灵时说方言。第二,他们并没有追求,是在完全的被动之下说了方言。第三,他们的方言,根据圣经中唯一的说明(徒2:4,5-11),是别国的话,是各种人的乡谈。绝不是「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没有人听得懂,连说者亦不知所云的「的的、答答」的舌音。

由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灵恩运动」者对「圣灵的洗」的教训是没有圣经的根据,甚至是曲解圣经的话语而发明出来的。若人们真的接受了这种教训,会使人误会,以为我们信主时接受的救恩并不完全,还要经过特别追求后,才能得着较完全的恩典。这与圣经的教训相违反。彼得后书告诉我们,「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再参考罗8:32)今天,我们所要追求的,不是得着更完全的恩典,而是更完全地让主的恩典在我们的身上流露出来。


(二)有关说方言

另一方面,他们以说方言为经历第二重经历的证据。因此许多人变成追求说方言,以表示他已经得到了更丰富的恩典。事实也是这样,「灵恩运动」者多番鼓励人说方言,甚至教人说方言,这就与圣经的教训离得更远了。

论到说方言,「灵恩运动」者简直把它当做法宝,开启神一切属灵宝库的钥匙。首先他们说,说方言(指舌音)是受灵洗的记号;接着他们说,说了方言后,灵性会突飞猛进,读经有亮光,祷告、传道有能力,还会行异能神迹;甚至说,神还会通过方言直接地启示说方言者,使他明白许多属灵的奥秘。

不管「灵恩运动」者怎么说,我们必须从圣经,主的话中来明白有关方言的真理;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要说方言?说了方言是否就表示已灵性高人一等,满有属灵的亮光,祷告、传道有能力,会行奇事?神是否会藉着方言直接给说方言者新的启示?当我们回到圣经里来时,就不难发现,「灵恩运动」者所说的,都是歪曲圣经的教训或根本是自己捏造出来的。

首先,让我们看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说方言。「灵恩运动」者引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节说,主应许所有信主的人都会说新方言,同时还会行神迹奇事,所以他们坚持,每个信徒一定会说方言。

让我们看清楚,马可福音这段经文,是主在升天前向门徒们说的,应该与马太福音二十八章末了的一段是同一个时候说的。在这里他嘱咐门徒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并应许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然后告诉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是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倒不一定是说,信的人都会行神迹。若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因为主有说到信主的人会说新方言,所以每个基督徒也就得要说新方言,那么,主所说的其他的神迹奇事如手能拿蛇、喝了什么毒物必不受害等,又怎么样呢?只要我们小心地读这一段经文,便不难看出,主是指在信的人当中,会有这一些神迹随着他们。从过去教会的历史,特别是初期的教会历史,以及许多做开荒布道工作的宣教士们的经历中,我们就不难看出,主所应许的的确确是一一的应验了,但绝不是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每个基督徒都要有这些经历的。

其实,圣经明文的教训中,清楚地告诉我们,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应说方言的(林前12:7-11,28-31)。可见他们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教训人,而不是根据圣经的话语教训人。其实这也不足为奇,「灵恩运动」者经常强调个人经历超过神的话语。就如他们的一位领袖(Larry Christenson)就常表明他的信仰是根据他个人的经历,而他认为,神学只是用来解释他的经历的。(《Speaking in Tongues》,Dimensions Books,1968)。

说了方言,就比别人属灵,满有属灵的亮光与能力吗?我们找遍了圣经,绝对无法找到支持这种论调的经文。「灵恩运动」者纯粹是根据他们个人的经历与见证,而他们的见证也不见得是一致的。他们的见证中,许多是有矛盾的,而见证往往是很主观的。如果有人说他觉得他比以前更爱主,这个见证既不能被证实,相反的,使我们觉得他是缺乏谦卑,自我还未被对付。根据慕安得烈的看法,一个人越属灵,就越觉得自己污秽,正如保罗一样,他到了晚年,灵性到达高峰时,反觉得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 1:15)。

哥林多的教会是最热衷于说方言的了,而保罗为了要限制他们,才写了林前第十四章,加以限制。若「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哥林多的教会应该比别的教会都属灵才是。然而从哥林多前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教会充满各种罪恶,有些罪恶连外邦人都少犯(林前 5:1)。而保罗在给他们的书信中,一开始便提出,他不把他们当作是属灵的,只把他们看成是属肉体的(林前3:1-3)。由此可见说方言在促进灵性长进上并无帮助。


(三)有关启示

若说神会藉着方言,向人直接启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圣经根据,相反的,是与圣经的教训相反。许多异端也都这么宣称,他们有神直接的启示。安息日会的创始人Mrs.White就说,神在梦中直接向她启示,要守安息日。耶和华见证人的刊物《守望台》就宣称,其中的文字是神所启示的。摩门教的创始人 Joseph Smith更说,他是得到神直接的启示,写了摩门经以及其他两本摩门教的经典(即《Doctrine of Covenants》与《Pearl of Great Price》)。其实神直接的启示,在圣经完成时就已停止,我们再也不能在神已经给人的启示(圣经)以外加添什么,当然也不能减去什么(启 22:18,19)。若在神的启示上作任何的增删的,就是异端。天主教宣称,教皇能直接从神那里领受启示,因此其中许多不合圣经的教训,就在「直接启示」的论调下,被接受下来。

「灵恩运动」者常藉说方言之便,传播许多所谓神的「直接的启示」。他们当中许多人,也常藉着禁食等途径追求,盼望得到神直接的启示。这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其中充满许多错谬的根源之一。魔鬼常利用所谓的启示迷惑人,「灵恩运动」者中,正有许多人被迷惑。在此提出一个作例子:

许多年前,当江端仪女士到新加坡来时,有一位教会中的姐妹,接受了江某的「灵恩」的教训,跟随了江某。有一天她到教会中来对传道人说,神直接启示她,要她离开丈夫,到香港去追随江某,结果真的这么做了,其后果十分可怕。

接受圣经以外神直接的启示,便是推翻以圣经作为基督徒信仰与生活唯一准则的权威。我们得十分小心谨慎,免受那恶者的迷惑。

「灵恩运动」者亦常宣称,说了方言后,会见到异象。当前韩国五旬节会领袖赵镛基博士就在他的见证中说,他说方言后,曾见到主,他钉痕的手流着鲜血。这与天主教和其他的异端所说的一样。我们十分怀疑,主在今天,除了藉着圣经的话,向人显明他自己外,还会用异象向人显现。


(四)真伪方言

说到方言,其中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到底是否圣经中的方言。以上我们的讨论,似乎已先接受了「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即是圣经中的方言。他们的错误好像只是在方言的运用方面,与对方言的看法上,事实倒不是这样。我们若详细查考圣经,就不难看出,圣经中提到的「方言」,不论在马可福音、使徒行传或哥林多前书中,只有一种用法,即是指一种「语言」。

以上我们说过,全新约中,有清楚解释「方言」是什么的,只有使徒行传第二章四至十二节。在第四节这里,除了将「方言」(英文作Other Tongues)这个词,直接译为「别国的话」是指那些到耶路撒冷来守节的帕提亚人、玛代人、以拦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犹太、加帕多家、本都、亚西亚、弗吕家、旁非利亚、埃及的人,并靠近古利奈的吕彼亚一带地方的人,从罗马来的客旅,以及革哩底和亚拉伯的乡谈,我想这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

使徒行传中,另两次说方言的事件中:第十九章那里只说他们说方言,又说预言(或作讲道),没有提起他们说方言的内容。然而第十章在哥尼流家里说方言的例子,圣经说,他们用方言「称赞神为大」,可见亦是有意思的话语。

今天所有「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都不是一种语言,只是一种卷舌头所发出的「的的、答答」的声音。他们常辩护说,他们所说的,不是使徒行传的方言,而是哥林多的方言。现在让我们看看哥林多的方言是否就像他们所说的,只是「的的、答答」的一种舌音,而不是有意思的语言。

我们只要从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保罗讨论到说方言的问题中所提到的一些话语,就不难看出,那里所说的方言也必是一种语言。

1.第二节「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灵恩运动」者常引用这节经文说,说方言既然不是对人说,就不是一种语言;这是十分牵强的,只要读下去,这种说法就不攻自破了。不要忘记,向神说话也是用语言,不是单用没有意思的舌音;况且下面说,那说的人是在心里讲说各样的奥秘。若说的人都不知自己之所云,又怎样讲说各样的奥秘呢?

2.当提到方言在教会的使用时,保罗说方言不宜随便使用,因为他说,「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第九节)由此可见,哥林多人说的方言仍是一种语言,只是较不容易明白罢了;因此保罗禁止他们随便使用。

3.「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第十三节)又「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第二十七与二十八节)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若有人要在聚会中使用方言是可以翻译的(英文是Interprete),就必定是一种语言。同时要事先知道有人会翻才可以讲。若不是一种语言,事先又怎能知道是否有人会翻呢?

「灵恩运动」的聚会中,以往常有大家大讲方言的混乱情形。以后经别人指出后,目前好些「新灵恩」者就比较安静,有些也尝试翻译,一般的都是有人先讲了一阵方言(其实是发了一阵舌音),然后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讲解一番。一来这算不得是翻译,因为讲者不知所云,译者亦不知其声音的意思。另一方面,他们将圣经所定下的原则颠倒过来。圣经说要先问有没有人会翻译,有人表示会翻译然后才可以讲,否则就不能讲。我们这样指出,并不是要他们在这一方面加以修正一下,而是要指出,「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所谓方言(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绝不是圣经中的方言。因为圣经中的方言,必然是一种语言,因此他们便成了说「谎言」的了。


(五)有关神迹与神医

另一方面,「灵恩运动」者常强调神迹,特别是神医。我们不要忘记,不是所有的奇事异能都出于神。邪灵,魔鬼也会行奇事。假神都是以神迹吸引人,使人信服。今天「灵恩运动」者常以神迹,特别神医为号召,吸引人来接受他们的教训。这种作法本身就不合圣经的教训。

主在世上时曾行无数的神迹,然而他从不用神迹为号召;相反的,他常吩咐那得医治的人,不可宣扬(可1:43,44;7:36;太9:30;12:16)。这是作法上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他们对于神医的教训,乖离圣经的真理。

根据「灵恩运动」者的教训,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包括对身体、疾病的医治。因此,他们说,基督徒不应该生病,若是生病了,无论什么病,只要向神认罪,并求主医治,只要你相信,主必定医治你,正如凡悔改信主者,主必然拯救他的灵魂一样。(参《God's Healing for You》by finnis Dake)他们所根据的圣经是马太8:14-17;彼前2:24,而这两处经文,都是引自以赛亚的预言。根据他们的说法,这里的医治是指疾病的医治。他们认为疾病是从罪恶来的,主耶稣的救赎,既然担当了我们的罪,当然也担当了我们的疾病,因此有人进一步认为服药是犯罪。

诚然,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救恩,包括我们的灵魂与身体。不过有两个不同的步骤。灵魂的救赎是现今的,即刻的;而身体的救赎,根据圣经的教训却是将来,当主再来时才实现(参罗8:23)。保罗在这里不但告诉我们,将来我们的身体要得赎,同时也告诉我们,现今,我们这些得救的人,生活在肉身之中,还得服在虚空之下,自己心里叹息,等候那得赎的日子来到。

若我们接受「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无非是在主的救恩当中,加上一些主没有应许的东西,使人对救恩失望并埋怨神的不公平。同时那些在病痛中的基督徒(基督徒也与非基督徒一样会生病,灵恩派中的人也有生病的),岂不是完全没有安慰可言,他们若不是被神撇弃,就是被神轻看不顾,或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而需要受病痛的刑罚。那些死于疾病的,岂不是因罪不得赦免而死。

中外古今有许多主所重用的仆人,曾经或正在病痛中,继续倚靠主,为主做见证,如蔡苏娟女士;也有不少是死于不治之症的,如宋尚节博士,难道他们是因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是因为没有信心,所以不得医治吗?

把主的救恩中所应许的一部分除去,固然是异端,如安息日会;而将主的救恩中没有应许的,硬加上去,也是异端;因为这将使主成为不忠实的主。

错谬的教训,不但会误导人,还会使信徒受害。有一位基督徒朋友,接受了以上所说的江某的异端影响后,离开自己的教会,当起灵恩派教会的传道。他原本患有高血压病,自从接受了「灵恩」教训后,便停止服药,并且到处作见证说是神医治了他的高血压症。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当他讲道时,患了中风,卧病数年不起而逝世。由此可见,当日他作见证说神医治他是不确实的。他自己所教导的,所有的基督徒不应该生病,若生病了,只要认罪悔改,坚信神,就必得医治都不正确。主所应许的,他必作成,主若没有应许的,我们就不能强迫他做。

这并非我们不相信神有医治的能力;也不是不相信神会听我们的祷告而医治疾病。其实雅各书有明文的教训,基督徒若生病了,可以请教会的长老来为他祷告 (雅 5:14)。神是否愿医治是神的主权,我们只能祷告,合乎主的旨意,主必医治。否则,我们也得欢喜快乐的接受。提摩太便是一个例子:他身体软弱,胃口不清,屡次患病。保罗不能不为他祷告,求神医治。但主并没有成全他的祷告。所以,保罗告诉提摩太说:「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作药用)。」(提前 5:23)。保罗并不强行自己的意志,他还是感谢着接受神在创造中所安排的药物。

总括以上所分析的,我们不难看出,「灵恩」的教训,不只是偏激了些,而且根本与纯正的圣经真理相违反。在所有的错误当中,都与另一个错误分不开,那就是随意凭个人的主观的意思解经,经常断章取义曲解圣经。除了以上所提过的例子,以下再提出一个他们常用的例子。

「灵恩运动」者常引用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来警告那些反对他们的人,说他们是亵渎圣灵,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这是断章取义的说法。我们若读上文(即二十二至二十九节)便不难明白,这里主是指着法利赛人明知道他是用神的权能赶鬼,而故意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而说的。从各方面看,基督徒绝没有可能会犯这种罪。对于可疑的教训与超然的事物表示怀疑,并加以试验,不但没有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正是主的话教导我们要做的(约壹4:1-3)。


总结

(一)「灵恩运动」中的一些现象

以上我们说过,若一种教训与圣经基要的、明显的真理相左,特别与神、救恩、圣经的权威等真理违反者,便是异端。基于以上所提出的各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也,「灵恩运动」者的信仰与圣经的真理是相左的。他们充其量只是利用圣经加以曲解来配合他们个人的某种「超然的经历」。如说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见到一些所谓的异象,和一些超然力量的表现,如奇事异能,与其他的异端所作的极相似。

还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便是,从「灵恩运动」者个人的见证及其着作中,以及观察他们的表现后,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些事实:

1.对于大多数的「灵恩运动」者来说,他们的确曾经历一种超然的经历,被一股外在的力量所控制而发出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来(他们称为「方言」),这或许是在另外有这样经历的人帮助之下,如按手等,或自己照着「灵恩运动」者所指示的方法追求而得。

这种力量通常由下而上,由脚部直到身体而控制这个人,有时甚至会将这个人击倒而仰卧于地。据「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是被圣灵击倒,或被圣灵充满。

然而我们读遍新约圣经,包括使徒行传与书信都从来未有如此的经历记载。

2.根据一些「灵恩运动」者的见证,知道他们不时受一个灵控制,在自己不能自制的情形下,说起所谓的方言,有时见到异象,有时接受所谓直接的启示,即是那灵直接向他们说话,有时甚至跳起所谓的灵舞来。这些经历我们也未见圣经有如此的记载。相反的,圣经说,先知的灵是顺服先知的(林前 14:32)。圣灵都是在人清醒的时候引导他,不是用超然的力量控制一个人的理性,然后「摆布」那个人。我们只要参考马可福音五章所记载那个格拉森人,被污鬼附着的时候的情形,和污鬼被赶出以后的情形,就使我们怀疑在「灵恩运动」者身上所运行的灵,它的手段作为,与格拉森的污鬼太相似了。

3.在「灵恩运动」中常有人被鬼附身的事。根据他们的解释是「当圣灵在工作时,魔鬼也在工作。」这绝不能使我们信服。因为这些人是在参加他们的聚会的当儿,接受了他们的教训时,有时更是在受他们按手之后才有这一类的事发生。圣经从未有这样的例子。就是今天在正统的教会中,纯正信仰的聚会中,从未有这一类的事发生,除了「灵恩运动」就是另一些异端如基督教科学会(Christian Science)当中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最使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些人,在接受那灵的时候,当他们还在「灵恩运动」中时,往往未被发现是有邪灵附身,相反的,他们都认为这些人正经历圣灵充满。通常要经过一段时候,往往要经外人试出是邪灵的工作才被揭穿的。

4.近年来「灵恩运动」在天主教中也很兴盛,且已获得天主教当局的认可。一般的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且彼此常有交往,互相参加对方的聚会,支援对方的工作。那些在天主教中接受「灵恩」的人,他们都留在天主教中,照常守天主教的各种礼节,也向马利亚及圣人祈祷,他们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甚至有些接受「灵恩」的天主教徒还作见证:他们接受了「灵恩」,说了方言之后,会做一个更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今天「灵恩运动」者便大唱以说方言为教会大合一(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大统一)的基础。因为这个缘故,「灵恩运动」一般也是受自由派或不信派所欢迎。近年来,许多不信派中人也参与「灵恩运动」。在新加坡,大开门户接受「灵恩运动」的,许多便是自由派的教会。

从「灵恩运动」中所发生的事,以及新近的发展,特别是在天主教中的发展,更使我们看出「灵恩运动」背后的灵,与那提倡合一运动不信派的灵是相通的,而与改革运动者马丁路德等之灵却大不相同了。他们所强调的是相同的经历──说方言,而不是共同的信仰。我们不得不慎思明辨啊!

从前面所述,加上以上数点,我们可以看出,不但「灵恩运动」者的信仰有问题,他们身上的灵也大有问题。他们也就是靠着这些灵工作的,所以我们说,他们是异端!


(二)对「灵恩运动」应持的态度

既是这样,我们应当如何对待他们呢?今天好些信徒在「灵恩运动」的冲击下不知所措。而好些传道人,一方面表示不赞成「灵恩运动」的信仰,另一方面却与这些人为伍,甚至参与他们的工作,出名赞助,使许多主的羊群游离失所,无所适从。

现在让我们看看圣经教导我们对于异端与假先知应有的态度。

申命记十三章的教训,是要将假先知从民中除掉。主耶稣教训我们要谨慎,要警醒,免得受迷惑,并称这些人为作恶的人(太 7:23;24:4-5,24-25)。保罗说不能容让他们(加 2:5),并且说,这些人是可咒诅的(加1:8-9),他要我们躲开他们(提后 3:5)。彼得劝勉我们要防备,恐怕被他们的错谬诱惑(彼后 3:17)。使徒约翰要我们不可相信所有的灵,总要试验(约壹4:1-3),并指示我们,那些传异端的人,我们不可接待他们,也不可问他们的安,免得与他们的罪有份(约贰:10),意思是不要与他们交往。犹大则劝勉我们要为真道竭力争辩,并且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要怜悯他们;有些人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所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大书3:20-23)。由以上的经文,我们便可以晓得我们应当以什么态度对待像「灵恩运动」这样的异端:

1.我们要常常警醒,谨慎自守,免受迷惑。

2.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主的话语上下功夫,便能分辨各样的异端。

3.对于那些传异端的假先知,我们要远离他们,不要与他们交往,免受迷惑,还要揭发他们的真面目(参提后2:17-18)。

4.那些因无知而受迷惑者,我们应该设法引导他们离开异端,回到正道上来。但自己却要非常小心,免受影响。

5.我们应该奋勇为真道竭力争辩,不要因为他们人多势众、声势浩大而感到胆怯。

最后,让我们同心合意地以祷告抵挡那恶者,使他不能藉着假先知在这个时代任意妄为。更当为主的儿女们祷告,使大家免受迷惑,能在真道上站立得稳;在主再来时能得着不能朽坏生命的冠冕(提后4:7-8;启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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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还有喔,大部分灵恩派的传道人,对于基督教基本理论的解释,远不如对于灵恩(应该是灵界,灵界和属灵两回事)的知识,也就是有一点类似诺斯底主义的某一部份,追求「灵性知识」,远比对基督「正信」还要热切!

我讲一个实际的经历,当我问一位带我去教会的一位姐妹(后来其实我不应该将她视为姐妹),问关于三位一体的事情,结果他讲说:「我假如说有学生(学校)、家人(家庭)、社员(社团),代表的职份不一样」(真的这样讲喔!),还以为是真的,后来感觉不对,这种类比似乎将「三位一体」为简化了,更有幸在你的网站看到真正的解释,竟然这理论在以前就被打入异端了(就是撒伯流主义,也就是型态论),还有更扯的,还说耶稣基督是自己战胜死亡,而忽略到圣父的职份...(很多,不赘述)

而且说起来,他们也不敢解释「三位一体」,本人后来问过一位灵恩派的牧师,她竟然叫我「不要碰」,不然又跟我扯灵界的事情。后来查过资料,依照他们的理论,圣灵就是要给他们这些灵恩派的「玩」、「操弄」、「命令」,当然圣灵是主动性很强的,怎么会去那种教会充满?老是说什么试验灵会「亵渎圣灵」,但是约翰一书第四章有明显的讲到要试验灵的重要性,以免我们受到假先知的迷惑。他们这样才比较像是「亵渎圣灵」吧...

我们其实还是回到圣经的几句话,不要再追求无谓的灵恩了...也不要再被灵恩派的错误的基督论骗了...

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4日 19:33
秉澄弟兄所做的比喻,相当精采。
老约翰在他人生的晚年,极力防堵的,就是诺斯底主义。
诺斯底主义,又称『灵智派』,因为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拥有真正的属灵智慧,而一般基督徒是低他们一等的。
当然,诺斯底主义有很复杂的内容,但那不是今天所要讲的重点。
就某些意义而言,我们真的不能不承认,不少灵恩信徒,还真有那种『灵智』的味道。

不过,灵恩派因为没有单纯的单一教派,而是散布在各教派中。
也因此,没有一定而统一的观念。
所以,我们使用灵恩派这名称,只是一种模糊的称呼。
秉澄弟兄所举的例子,在灵恩派中一定有;
但反过来,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说所有灵恩派皆如此。

但是,看了秉澄弟兄,以及其他弟兄姊妹讲的一些例子,
我内心非常沈重。
我知道那些东西是错的,但很不幸的,很难找到合宜的方法来劝醒这些人。

基本上,即使是异端异教,都还有切入点来与对方对话。
因为,对方通常还有理性的空间,容得下讨论的进行。
然而,灵恩派却不一样。
由于这些信徒具有强而真实感的『感觉经历』,而对方已经认为这就表示圣灵站他们那一边。
此后,我们所讲的任何话,对他们而言,不管再怎么清楚都没有用,他们根本不会当一回事。

或许我可以用飞碟会事件来形容。
请注意中研院瞿海源教授从社会学观点来作的专业分析:
飞碟会预言失败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misc/ufo_and_light03.html
这里面,瞿教授提出了一些分析,特别是『认知失谐论』,显示情形非常严重。
以一般人而言,基本理性就可以知道飞碟会是错误理论,甚至是鬼扯。
但为什么这么多医师、教授,却深信不疑?
而且,即使预言失败,也一样深信不疑?
这不是迷信是什么?

灵恩派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即使非常严重违反圣经,单单使用基本的圣经观念就可以知道错误的东西,为什么可以被信到那么信?
为什么这么多医师、教授、大牧师、高学历信徒,却深信不疑?
而且,即使预言失败,也一样深信不疑?
这不是迷信是什么?

瞿教授指出,当一个人已经相信这教主与其教义是真理之后,之后,他们包括在自己内心,以及团体压力与内聚力,都会使他们开始对其观念深信不疑。
这种现象,在灵恩派中,也不少见。
『教主』的角色,换成由『牧师』来担任而已。
有时候,是透过间接的教主,也就是国外的牧师,就提供观念的真理性。
所以我们也很容易可以看到,台湾灵恩派教会牧师讲的各种奇奇怪怪的道理,几乎都可以追溯到国际级的灵恩大牧师的书籍或讲道。
另一方面,在灵恩教会里,『教主崇拜』(牧师崇拜)、『教主无误』(牧师无误)的现象也非常严重。

另外,我个人也观察到,在飞碟会这种教派里,『检验真理』几乎是不存在的观念。
灵恩派也一样,几乎不太会有『用圣经查验』的教导与观念。
『教主所言即真理』(牧师所言即真理)、『教主所言即神谕』(牧师所言即上帝所言)、『质疑教主就是质疑神』(质疑牧师就是质疑圣灵),几乎是很普遍的认知。

另一篇瞿教授的分析:
『宗教、灵异不分乱象生』
http://www.sinica.edu.tw/misc/speech/870328.html
里面这段说法,也非常适用在灵恩派教会:
『宗教与灵异是有所区别的,佛经中有谈到「发光」之说,但法师绝不会以发光等灵异事物来强调宗教。新兴宗教却多喜欢谈「神通」和各种「灵异」显像来彰显其法力,特别是强调其领袖具有「特异功能」,不论是真假,并发展出奇迹传说,就如飞碟会说上帝要显灵的预言或宋七力的发光说,信徒至今深信不移。』

事实上,圣经中充满神迹奇事,但神迹奇事却不是上帝要我们信仰的重心,『道』才是重心。
连瞿教授这种非基督徒都能讲出合乎圣经智慧的话,而灵恩信徒却刻意拒绝圣经这部分提醒,这是非常严重的事。

我同意某些牧师对灵恩的比喻…………『吸毒』。
一旦上瘾,就很难戒掉,而且常常要越吸越重,几乎到家破人亡,还不一定能醒过来。

我们真的要多为灵恩弟兄姊妹祷告,求圣灵开他们的眼睛。
说真的,我们能做的,真的很有限。
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只求还没受影响的信徒,能蒙上帝保守,继续靠着真理而站立得稳。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5日 16:47
听说您是医师!其实我...不过是九月中旬要到基隆读书的海大新鲜人...
非常感谢您的指教...

说实在...
这些神学知识和异端辩证,大家其实也是懒得去了解...(有些人连共济会、新纪元、普世运动、灵恩运动都『不知道』!重点还是摆在灵恩派上)

这些理论一定要开课花很多时间去理解的,也要请圣灵带领我们去了解其奥秘的,我们靠自己真的不行...

说实在,我在离开之前那个灵恩教会之前就已经在劝了,但是他们总是转移焦点,甚至还要叫「『小家』长」把我训话(灵恩派和召会【其实我也把它当作异端,以后有机会着文点一下,重点摆在基督论和人论】都会有这种不符合圣经教导的小排制度)连不同小家的也不行!真的是搞到小家分组到这种毫无人性的地步(使徒信经不是要叫我们圣徒相守吗?),真的是这样耶......

更离谱的,有时后带头的祷告,还有视觉化的现象,(例子:我『看见』主耶稣,跟我们一起玩,烤肉给我们吃...)就是您之前提到赵镛基布道的手段之一,这是圣经教导我们的吗?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

我们人怎么看见啊?真是严重到违背圣经的教导......

甚至以贫穷为耻...(说什么要驱逐贫穷的灵)够了够了,不想讲了...

不过说起来,能回到归正神学的正途,乃是神拣选了我,全部荣耀尽归于主耶稣!不过说起来,既然圣灵都不会进来了,其实唯一的办法就是请神给我们智慧与光,将他们带出来,走回正途...阿们...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5日 19:16
方言就是

你祷告时 难免受私欲影响 因此 圣灵用你没学过的外语( 譬如 你会英文日文 圣灵就不用英文日文 ...你没学过韩文 圣灵就帮你用韩国话祷告..你听不懂无从操纵 )

那段韩文祷告一旦翻成中文可能你并不满意 呵呵
..因此就能完全顺服在神的权炳下 而祷告都按神的意思 不按自己意思祷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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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听说过的 关于方言的教导
Posted by 无名 at 2007年10月16日 16:05

以上所说


方言祷告 是神用我们不懂的语言(譬如没学过的外语)来帮我们照神的旨意祷告..避免我们用 我们熟谙的语言 来照自己的爱好祷告


是我以前听过的教导


是不是这样 ?
Posted by 无名 at 2007年10月19日 07:17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

发问:离教之后想再回到基督怀里

这是小林子弟兄所发的问题。
在过去,他是位虽然生病,但却依然很努力追求成圣的基督徒。
或许,大家在阅读他的文章时,比较不是那么通畅。
但请大家体谅这位弟兄,更请大家有空时,能热心给他一些鼓励,以及回答他的一些问题。
谢谢大家。

~~~~
我想问小小羊姊妹.我信基督教4年多了吧
但我却无声无息的离开
不知为何在我2ㄍ工作的师父
看我多一ㄍ人.消沉
就问我要不要去他们的宫
就是道教一种.我想了想.去看看何妨
ㄝ因家里是信佛的.很慌缪
再我信基督教时.家里香多是我点的
ㄝ因这样我开始信王母娘娘
而我ㄝ走像是阵法的若观音.香油钱ㄝ教了
我ㄝ不知好像很迷糊.
而你知ㄇ.我娶了第2ㄍ老婆.
只是我们多还没生小孩
ㄝ第一ㄍ老婆.我们已离婚了
所以心理慌了.我会在想还是会没结果ㄇ
当然在哪师父说了说.我就去了
在心理我一直.无法忘掉的是.现却是当开始信基督教时的快乐
我想在回基督里.但我一定要ㄐ拜家里的祖先
因我看佛桌家里只出1.15才拜.ㄝ不开佛灯
心理想着就开开吧.
我在想.我能在回基督怀里ㄇ.
而我短时间ㄝ不能去教会.有一定原因
ㄎ帮我解答ㄇ..我好矛盾
对不起....我转移话题.
只是我真希望我心理的结能打开
谢谢


Posted by 小林子 at 2007年08月11日 16:11
~~~~~

注:小小提醒:小小羊是弟兄,不是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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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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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平安和喜乐源自于神的爱﹐神先爱了我们﹐为我们安排了美好的生活环境与方式﹐但是人犯了罪﹐离开了神的安排﹐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徬徨和苦难。藉着耶稣的拯救﹐回到神的身边﹐信靠神的安排﹐才会经历神的同在﹐才会体验到他是唯一的真神。

笑笑地告诉那个师父﹐你决定跟从耶稣了。不要在拜了﹐多邀请人来家里聊聊耶稣﹐或者开放家庭﹐让教会在家中举行家庭礼拜。

拜你所不知道的佛阿﹑仙阿﹐不如拜一个明白告诉人他(神)自己是谁的真神。那个神有能力会掌管﹑会教导﹑会带领﹐那个神很亲切会讲故事﹑会牺牲自己﹑会为人忧伤。神就好像很好的建筑师﹐设计了很好的房子要给人住﹐设计好了就带领那群人盖房子﹐但是有些人不做事﹐有些人不按设计图做工﹐有些人还破坏﹐但是一切都在神的预料之中﹐神引导认真工作的人盖好房子﹐让认真的人住进去。

在婚姻上要圣洁﹐要认真﹐不要随便。生活总不是那么顺心如意﹐却充满了机会与挑战﹐神给我们的使命就是彼此相爱﹐主动出击去关心别人﹐才会使得每天洋溢着喜乐的音符﹑赞美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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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ig at 2007年08月11日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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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没信主前,我们全家也都是初二、十六拜土地公(公司行号都是初二十六拜),不时的我们全家还会到佛光山回向,听妈妈说都花很多钱去消业障,积功德,可是心里一点得平安都没有,不确定这些是否有保证将来上西方世界,师父没有说,经上也没有说。

到了高中那年,父亲和我有开始接触到基督教,也去了一些特会,之后跟我讨论起宗教,爸认为信什么都好,一起都信搞不好还法力无边,互相加持,但我却不以为然,深爱三国演义的我,那时候我只跟他说,忠臣不仕二主,要就相信一个,对于基督的爱那时我还是懵懵懂懂。

一个转戾点,许多事情开始接二连三的拜访,以为只是小感冒的爸爸突然被检验到胰脏癌末期,我也将要面临到联考,对我和我们家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感谢主,我妈妈的姐姐,也就是我阿姨,他们的教会时常来探视我爸的病情。

之后我爸病情慢慢恶化,半身已瘫痪。教会的长老开始和我爸提到一些生命的意义,还有死后的归宿,对我爸来说,这些道理(真理)他从来没有听过,也从来没有人告诉他,时常拜佛的奶奶没跟他说,庙里的师父没有提过这些,更别说之前找的算命仙,让他怕东又怕西。

长老说跟我爸说:你知道妳死后会往哪里去吗
我爸却不能很笃定的说,是西方极乐世界吧,爸爸迟疑了很久
长老又说:那你知道耶稣,他承担了你的罪,洗净的一切。当你相信祂的时候,是口里承认心理相信的[相信],相信耶稣已经为我们死并在三天后复活,那耶稣已经应许让你进入了天国,与祂同乐,并且永生。这是个永恒的确据。
对我爸来说,并没有考虑很久,但当下并没有犹豫不决,或者是回绝长老的呼召,感谢主,我爸当下就决志信主,并且受了洗,当然并没有像许多医治见证一样,当信了耶稣病情就好转,或者是痊愈,但感谢的是,受洗后的一礼拜,我爸就被主给接走了,没有病痛,安详的离去。

当然在地上我们有许多的不舍,但因为我爸一人的得救,以至于我和我妈也都信了主,这是神的爱,我们也确信将来的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天上相遇,也和众弟兄姐妹相聚在一起,这是我相信的,也是基督徒们相信的。

当然信主之后并不是就一帆风顺,事事如意,我也会经历到挫折,也会有软弱推缩的时候,但是我总是信靠着那一位带领我们走出悲伤的耶稣。我们的信仰不会因为我们相信的主耶稣就事事顺心,风平浪静,反而可能是大风大浪,波涛汹涌的挑战在我们前面,但是我们的主耶稣会带领我们经过这些苦难,祂也是那位平息风和海的主耶稣。

这是一生所要坚持的道路,加油。

为你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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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钱小骏 at 2007年08月11日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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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您好

看样子您似乎有一些的苦衷和困难,但我相信,基督徒在信仰的路上是很少不踫上困难而一帆风顺的。

除非是很随便看待信仰,把上帝当成有也好没有也好的,不然,我相信困难是很普遍的存在在基督徒之中,一如苦难是很普遍的发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关于您的问题,我个人有几点的看法

一、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我们都不要轻易的把不对的事合理化了。
当我们把错误的事用一堆的理由合法化、合理化之后,我们将会很难从那个错误之中走出来。我们都不免会犯错,也不免会有软弱,但不对的事,总是不会因为一些合理的理由而变成对的。

二、您能够再回到基督的怀里。
圣经说过「日光之下无新事」,常常我们做过的事,走过的路,不过是前人已经做过走过的路罢了。
我相信有人离开基督后是永远的离开了,但我也相信有人离开基督后又悔改再回到基督的怀里了。

主说过的话是不会改变的「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除非你不是主的羊,否则羊会想回到主人的身边是很正常的。

三、如果暂时无法去教会,那一定要多读经、多祷告。
如果感到圣经有些生硬,也可以到基督教书坊买些属灵书藉来看,如果不知道什么书比较适合自己,那还是要常上网,多读一些弟兄姐妹的心得,也可以多听一些诗歌,总之,务要让自己与信仰的事有所连系,不要让自己的心完全冷掉了。

至于祷告更是不可少的,祷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知道神是有恩典、好怜悯的神,所以我们愿意到祂的面前求怜悯,蒙恩惠,作为我们的帮助。这正是你目前非常需要的。

这些事都是我们自己要去做的,如果神己经让我们知道要吃要喝才能活下去,我们就该动身去做这些事,而不是还眼巴巴的希望神把水和食物送到我们的嘴边。

四、如果因为做这些事而感到痛苦,务必要持续的做下去。
经历告诉我,当我一直在罪中的时候,我会愈来愈逃避祷告,愈来愈不喜欢做与信仰有关的事。
这是正常的,因为神是圣洁的,神的道也会有洁净的能力,不要逃避这个感觉,直到您能够靠着神的力量胜过罪的势力。

愿神保守您,赐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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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ls at 2007年08月14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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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姊妹们的回应,已经讲得非常详细了。
我只做一些简单的提醒:
1.不要把错误的行为合理化
错就是错,罪就是罪。
认罪悔改便是。
您自己应该也知道,哪些是犯罪。

2.回家之路,是何等的近
请立即祷告,求主赦免,求主帮助即可。
有些东西,未必现在就能做到。
但求主加添力量,未来总有一天能做到。

愿上帝帮助您,赐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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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4日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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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林子~
你可以参考路加福音15章11~32节
耶稣所说的~浪子的比喻

同是乐多日志的2006年11月20日文里面的主题就是浪子的比喻
(不过主要重点和这次的文不太相近)^^ll

其实耶稣作了浪子的比喻
是要告诉我们~
父神看中的是我们悔改的心
OK的~
至于家里的偶像
可以请教教会的牧师

欢迎你回来
我们将同在主内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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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lianne at 2007年08月14日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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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弟兄姊妹已经详细回应,欢迎返回主耶稣基督的怀抱,愿您在真理里得上帝的帮助。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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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orange at 2007年08月15日 03:22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8月8日星期三

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

过去,我一直不愿意对这样的行为表示公开的意见。
但因最近oursweb已经有越来越多事例出来,而且开始有人认为不奉献者就是没有爱心,表示已经有不少信徒缺乏这方面的正确观念了。
因此,在参考资料极为有限的情形下,我在参阅大量圣经经文之后,写出这篇文章。

我不敢说自己对这部分的观念一定正确、一定合乎圣经,
但至少,我已经很努力尽可能依圣经来整理出这部分观念。
然而,圣经那么厚、经文那么多,难免有疏漏之处。
万一有兄姐发现有其他经文表示我的观念有误,欢迎提出指正。


关于奉献,基本上,可分成两部分:
奉献者,与接受奉献者。
关于奉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也都该是个奉献者,所以这不是今天要来思考的重点。
我们要来思考的,是另一个领域…………接受奉献者。
另外,奉献也可依奉献者主动被动分成两类:
奉献者主动发现需求,奉献者被动听到被奉献者提出的需求。
奉献者主动发现有人需要被奉献,这也没有什么争议。
所以今天我们要来思考的,是另一个角度…………被奉献者主动提出需求,奉献者是被动听到。


谁有资格要求别人奉献?
谁有资格呼吁别人奉献?
个人有资格要求别人为自己奉献吗?
什么情形可以?什么情形不宜?
圣经如何教导?
这些部分,很不幸的,我们很难找到文章、讲道、书籍的教导。
但因为确实遇到这样的状况,而我们坚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关于生命与虔敬的奥秘,都已经被纪录在圣经里了,所以,我们遇到事情时,就必须回到圣经来找答案,或是寻求认识上帝的心意。


因为这种私人奉献的问题很复杂,所以我们要小心来厘清一些部分。
我用一些实例来做一些说明与澄清。


1. 例一:
教会里有人有需求,但他并没主动请别人为他奉献,而是信徒主动自愿为他奉献。
说明:
这部分,没有什么问题。
因为主动者是奉献者,那位接受奉献的人,并没主动提出要求。
当然,有人愿意主动为这人奉献,不表示这人就必须接受这笔奉献。
但是,主动奉献的人,与被动接受的人,都没有什么问题。
所以,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


2. 例二:
有人发现教会有信徒有需求,所以帮他们出来呼吁奉献,但那些信徒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
说明:
这部分,开始有一些争议。
但争议还不大。
而且,通常也还算是合理合情合圣经。


3. 例三:
信徒自己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
说明:
这部分,就是我们今天要来思考的主要状况。


看过以上的例子,做出一些区别之后,
我们还要来区别一些更深入的信仰上的领域。


1. 奉献?借钱?乞丐?
我们用很粗俗的话来思考:
奉献,就是不用还的;
借钱,是要还的;
乞丐,是不用还的。
奉献,是神圣的;
当乞丐要人给钱,是比较不好的。
所以我们要谨慎使用『奉献』这名号,也要小心分辨其内容实质。
实为乞丐,或近似乞丐,但假借奉献之名,是万万不行的。


2. 为圣工?为私人?
为圣工需求而要求奉献,没有什么问题;
但为私人需求而要求奉献?


3. 为教会、机构这类团体?为个人?
通常,为教会或机构这类团体而呼吁奉献,多半没什么问题(但当然还要考虑其内容);
但是,为个人而要求奉献?


4. 神职人员?非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福音养生而奉献,这没有问题。
『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3-14)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加6:6)
但是,非神职人员也有权要求别人为他们私人奉献吗?
另一方面,虽神职人员虽有权要求别人为其福音养生而奉献,但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非福音养生的私人事情而奉献吗?


5. 被动发现?主动要求?
这部分,在我们一开始的三个例子里,就已经提过。
但因为这很重要,所以再提醒一次,以便大家进行思考。
有需要的人,被人发现,而发现者主动为他奉献,这通常没什么问题;
但有需要的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


我们来整理出一定可以的。这部分经文太多了,就不提了。
1. 为圣工而要求大家奉献,是可以的。
2. 当教会与机构,进行圣工时,要求奉献,是可以的。
3. 当神职人员靠福音养生时,当事人要求大家为他的福音养生而要求奉献,是可以的。


当一个人,不是神职人员,也不是为了圣工,而是为了个人私人,很不幸的,
我在圣经里,找不到任何可以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的依据。
请注意,请大家『奉献』,和请大家『捐款』,这有相当大的差距。
我们尽量不要滥用『奉献』这名词神圣的名号。
当然,经济上发生困难的,在社会上,是常有的事,为此而捐款也很常见。
但容我提醒:
当事人『自己主动』要求大家捐款,和当事人『被报导』需要被捐助,这也有很大的差别。
同时,『请大家帮助我』,和『请大家为我奉献』,这也有天壤之别。
名词使用时,宁可多用不冒犯神圣的『奉献』名号的『帮助』,也不要轻率使用『奉献』,更不要恣意使用圣经中鼓励奉献的经文来要求别人为我奉献。
因为,『帮助』这名词,可不是天经地义,也没有任何强烈的强制性或要求性;
而『奉献』这名词,是具有强烈强制性和要求性的。


当一个个人有金钱或物质上的需求时,他可以采行的方式如下:
一、 工作
这部分经文太多了,也没有什么争议,
圣经也不断提醒,要大家辛勤,不可懒惰。
所以经文我只提出一段值得省思的…………不做工,就不能吃饭。
『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也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做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甚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6-12)


事实上,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奉献时,我们要看看他工作的部分。
1.是真的很认真工作了吗?
即使失业,是很认真找工作了吗?
很多人根本就不认真找工作,只会每天怨天尤人。
有时即使找到工作,也东嫌西嫌,嫌薪水少、离家远、事情多、老板差、同事不好、、、。
一个缺钱的人,对工作还挑三减四、这不做那不做,然后要求大家为他生活奉献,合理吗?
帮助懒惰者、养成懒惰者,合圣经吗?


2.个人生活开销合理吗?
很多要求奉献者,明明收入已经不佳,还将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去,
这样要求大家奉献,合圣经吗?


3.认真存钱了吗?
圣经也教导我们要储蓄、为未来的规划而预备。
但是,很多人却似乎不在乎先工作存钱,就直接大胆要求大家为他某些需求而奉献,这样合圣经吗?


4. 无工作能力者
事实上,在无工作或失业者里,有一些,是无工作能力者,特别是精神病患。
这些人,是精神耗弱,或是心神丧失。
这是个人、家庭、社会的不幸。
这些人,在工作机会中,是弱势者,他们确实很难找到工作。
请大家特别留意,面对一个行为能力不佳的人,我们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但相对的,他们也无法享有一般人能享有的待遇。
问题在这里:
当这些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时,我们竟然就信以为真?
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他有能力上网请求大家为他奉献,这表示他有电脑,或是有钱上网。
请问,这些钱哪里来的?
另一方面,一个成人精神病患能做出奉献要求,这表示他经过数十年的生活,经济上至少没有饿死。
请问,谁在养他?
我们对精神病患的各种言语,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
所以,他们有言词的攻击时,我们要体谅;
但同样的,他们说自己有多可怜、自己经济多不好、多需要奉献时,我们也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
对精神病患的各种叙述与言词,轻率就相信,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不智』,绝非圣经的教导。
圣经不断要求我们要做的,是做个智慧人。


二、 借贷与寻求社会援助资源
这也是社会上正常的筹钱模式。
正当的借贷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向银行借、向亲友借,当然,有时候必须有抵押品。
除了借贷,还有各种社会福利管道可以提供援助。
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个人需求奉献时,他努力找过资源了吗?努力找过正当的借钱管道了吗?
在过去,为了留学,很多人家里是要卖土地、全家一起努力工作存钱,然后供应一人出国唸书的。
然而,只因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就不需家里出手(因为家里没钱?)、不需努力寻找资源、不需努力找借钱的资源,就可以公然光明正大请大家为我奉献?
借钱,是要还的。
要求奉献,是不用还的。
难道,我们好像乞丐?然后套上圣经神圣包装的宗教术语来美化乞丐的行为?


关于借贷,我还要提醒:
当一个人都已经四处借贷无门时,有时,真的要稍微对此人提高警觉了。
会不会因为他是精神病患,所以人家根本不肯借钱给他?
会不会因为他信用不好,所以人家不借钱给他?
会不会因为他人际关系有问题,所以找不到人借?
还有太多太多的原因了。


请记住,私人原因『借钱』是可以的,是有圣经依据的,但『主动要求奉献』是没有明确圣经依据的。
也请记住,借钱是要还的,奉献是不用还的。
不想去借钱还钱,而想要求奉献不用还钱,是严重错误的行为。
也就是说,可以尝试找基督徒借钱,但对方并没有非借给你不可的义务。
同时,借了就一定要还,不能借而不还,然后美其名叫奉献。
没先尝试向基督徒借钱,就直接诉诸公开请大家为自己奉献,是非常不当的。



在基督徒之间,因为生活经济上的问题(不是商业行为)而发生借贷关系时,圣经的原则是:
1. 不可取利。
2. 要视能力,尽量帮助借款人。
3. 取担保品时,要尽量从宽。
但是,以上三点,都不是借贷者有权利对出借者的要求,而是出借者自己的决定。
换言之,向基督徒借钱,然后用这些经文要求对方不可取利,又是另一种错误的行为。


一些参考经文如下: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利25:35-37)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那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申15:7-8)


『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申23:20)


『你借给邻舍,不拘是甚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申24:10-13)


三、 乞丐
当基督徒之后,是否就不可能当乞丐?
当然不是!
路加福音里拉撒路就是到死都是可怜的乞丐。
但问题是,当乞丐的原因充分合理吗?
如果你是生在印度贱民阶级,如果你是像电影『萤火虫之墓』里战后丧失父母贫苦无依的兄妹,或是大飢荒时代,那当乞丐,甚至饿死,都情有可原。
然而,当身处一般正常国家、身体有手有脚,当乞丐,是非常可疑的,也绝对不合圣经的。
在这种情形下,上帝悦纳我们当个四处向人要钱的人吗?
上帝喜悦我们大胆用『奉献』这种神圣的名号,来包装乞丐的心态吗?
支持这样的行为,甚至鼓励这样的行为,合圣经吗?


圣经当然提到很多我们要有爱心、要济助穷人的经文。
但圣经也大量提到要有智慧、不可懒惰、不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的经文。
在这里,我们要来看一些经文。
我也必须说,很不幸的,这些经文,也没有办法支持那种『主动要求别人为我奉献』的行为。
1.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賙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箴28:27)
『圣徒缺乏要帮补』(罗12:13)
这些经文,都是针对奉献者而言,要奉献者有爱心,但可不是说自己就可以要求别人来为我奉献。


2.『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箴3:27-28)
请注意这里提到『应得的人』。
坦白说,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一点都不是应得的人。
事实上,我必须强调,圣经不断强调要帮助穷人,但绝对不是假穷人,而是真穷人。
如何分辨真假,就要有智慧。
常常说自己很穷的,常是假穷人;
反而真穷人,反而常很有骨气绝口不提自己的穷。


3.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雅2:15-16)
这段经文,是我到目前为止,似乎暗示在生活发生严重困境时,信徒可以主动请人奉献的经文。
但是,这也仅止于暗示,因为这段经文,主要还是针对奉献者,而非针对要求奉献者。
另外,请记住这里所讲的『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这是一种基本生活经济严重陷入困境的情形,也绝对是真正的穷困,或是生活发生急难的状况。
事实上,如果信徒真的生活发生困境,我们极力帮助这些人,不仅是必须,也是应该。
但一样的提醒:真的是发生困境的吗?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是流程顺序、优先顺序的问题。
前面已经提过,是否已经找过各种正常管道寻求协助?还是大胆直接进入教会奉献体系?甚至更大胆跳过自己教会,直接寻求更广泛的奉献体系?
下面这段经文,也可以给我们一些省思…………家属的责任和教会的责任
『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提前5:4-5)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提前5:16)
这些经文,提醒我们:
1. 要先叫家人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2. 教会要救助真无家庭援助的人。
3. 个人经济问题寻求援助的顺序是:先是自家人,再来是自己教会,再来才是其他更广的基督徒管道。
类似的,我们还可以继续推下去:
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了吗?
跳过自己教会,或是还没有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就公然来网路上要求众信徒为个人奉献,正确吗?
反过来说,如果这人已经寻求过自己教会援助,而教会拒绝时,或许教会有问题,但是,是否更有可能的是,当事人的教会已经拒绝为这人行为背书了?


以下,我们要来看一些实例。这些例子,都是实际上曾被公开在网路上的例子。


例一、请大家为我去读神学院而奉献
分析:
要读神学院,家里没钱,可以先去工作赚钱存钱,存够了再去念,还可以半工半读,也可以向银行借钱、、、。
事实上,一般人在社会上读书,不就是这样准备的吗?
为什么要去读神学院,就敢光明正大要求大家为他奉献?
读神学院的人,岂不是更该为主卖命吃苦,为何反而敢要求比社会上的人唸书还轻松的奉献要求?
请记住,这些人可还没达到圣经『为福音养生』的标准,而只是准备进入而已。
所以,这些人还没有资格用福音养生的经文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另外,用『从事圣工』的理由,也还不充分,因为现在也还没真正进入圣工。
一个自己都不先认真努力的人,轻易就敢伸手向人要钱的人,未来能当个好神职人员?我个人倒是很担心。
关于这点,身为神学院院长的唐崇荣牧师,就曾严厉谴责过这种要读神学院就先要求大家为他奉献的现象。
换言之,这可不是身为平信徒的我个人的感受,而是连身为牧师、身为神学院院长都看不下去的严重错误现象了。
另一个类似例子的理由,则是『因为身体不好,无法赚钱,所以需要大家奉献金钱让我能去读神学院』。
问题是,如果身体不好不能赚钱,那么,未来身体能负荷当神职人员吗?


例二、请大家为我唸书而奉献(非神学院)
分析:
要出国唸书、要读大学,前面我已经提过,有很多方式准备经费。
如果已经在工作,而经费不足,就该继续工作存钱,或是贷款借钱。
这是一般社会的常情。
为什么这种非关圣工、又非神职人员,只因为是基督徒,就可以公然要求大家为他这些需求奉献?圣经依据在哪里?
社会上的人都要那么努力辛苦的存钱预备,基督徒竟然可以比一般不信者还不如?
我们若以为只要当基督徒就可以这样要求,或是支持这种错误行为,那合圣经吗?


例三、为我要学习某技能而奉献,以便我以后从事圣工
分析:
同例一的分析。


例四、为我个人经济而奉献
分析:
是否认真工作了?
是否认真找工作了?
生活开销是不是太大?
金钱使用是否不当?
是否真的生活困难?
是否真的找过各种援助管道、借贷管道?
其实,经过分析,那些主动要求别人奉献的人,很少能通过检验的。
另外,我也敢讲,那些宣称自己经济困难,但要求奉献的金额,每月生活费需求越高的,越值得存疑。


例五、我是神职人员,但要出国唸书,但不是念神学院。或是我是神职人员,但我有某种需求,但与圣工无关。
分析:
神职人员有权利要求信徒为其『福音养生』而奉献,
但很不幸的,神职人员这权柄,不是无限制可以放大使用的。
神职人员要去旅游,是不能主动要求奉献,或是主动要求教会资助的。(除非教会或信徒主动)
这是属于私领域,非关圣工,也不是为福音养生。
同样的,神职人员出国念神学院,若是教会同意,那要求奉献倒无妨。
但神职人员自己,或是家属,要出国唸书,又非念神学相关,那就属于私领域,非关圣工,也不是靠福音养生,就必须自己筹钱,不应请求奉献。


例六、请大家为我奉献,让我有钱买属灵书籍
分析:
要阅读属灵书籍,有很多管道。而且常常是免费,或是很低廉的费用。
图书馆、教会、网路。
既然没钱,为什么不使用这些现成费用低廉的管道来阅读属灵书籍?
事实上,不仅是这例子,其他例子也一样,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常常没有优先选择更低廉的方法,就直接诉诸奉献呼吁。
这是非常不妥的行为,严重侮辱『奉献』这种神圣尊贵的名号。


终于大致写完一些重点,也作了一些实例分析。
最后,我必须说,
1.『奉献』这名号与行为,是非常神圣的。不得轻率使用,更不得轻率使用在自己身上。连保罗靠福音养生,都不敢轻率使用来要求别人为他奉献,我们岂可如此大胆,轻率用在自己身上?
2.非关圣工、非靠福音养生,而是为个人私人需求而主动要求大家奉献,是大有问题的行为,没有明确圣经依据。
3.真有需要时,请使用『请帮助我』,来取代『请为我奉献』,以免亵渎奉献的神圣性。
4.本文的重点,是在针对这种『请人为我私人奉献』的行为作探讨,而非针对奉献者。


盼望这样的分享,能提供大家一些思考的方向。
更盼望这样的文章,能提供大家一些正确的态度,也能遏止错误行为的蔓延。
其实,信徒这种公然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的情形给不信者看到时,他们这些不信者,心中作何感想?
是认为美好见证的多,还是认为基督徒无耻的多?
盼望我们都不是做出羞辱主名行为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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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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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因为薪水被拖延导致我必须向
教会求助他们帮助过
我必须让大家明白短时间可以可是各人必须要了解
这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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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林芯 at 2007年08月8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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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状况是以怨恨上帝的心态说你们不是基督徒吗?
你们不是有爱心吗?
现在我要试一试你们的爱心,
等到有一天我被上帝大大使用的时候也许可以分一点好处给你们。
喂!
有没有搞错啊?
存这种心态搞教会复兴的人上帝可以让你先风光一阵子,
然后在你的仇敌面前上帝可以使你的高楼变成平地,
使你的十字架成为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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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8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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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小小羊的说法。

当我看到,有人为自己个人需要而公开要求奉献时,有点感到惊讶。除非是没有工作能力,没有办法得到社会救助。万不得已才向教会申请爱心救济。
但是我看到的是,为留学,学费,学才艺。为什麽不能自己赚呢?如果留学太贵,赚不来,为什麽没有认识的人支持,反向不认识的人来要求捐款呢?

我个人对这些募款者的动机感到疑惑,人穷志不穷,基督徒凭信心生活。如果神没有预备,我就刻苦过日子。留学,学费,学才艺都不是基本生活所需。这样公开要求捐款,真不是个好的做法。

谢谢小小羊点出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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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阿斗 at 2007年08月9日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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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不是公平的?
有两种观点可以被提出来讨论。

第一,
你住在亚热带的岛屿,
你从小时候就听过也见过劳力士表,
你说你愿意努力向善,
你说你愿意谦卑学习,
设计制造劳力士表的技艺会自动跑到你的面前来吗?
不会。
你的祖先飞黄腾达之后要用钱买劳力士表,
你的子孙功成名就之后也要用钱买。
是因为你有亡国奴的心态吗?
不是。
是因为你不愿意吗?
不是。

第二,
你住在欧洲阿尔卑斯的山区,
你从小就听过但是没有见过爱琴海的阳光,
你说你愿意努力向善,
你说你愿意谦卑学习,
爱琴海的阳光会跑到你家的窗户外面吗?
不会。

可见不是因为你有愿意奉献的心上帝就要照你的意思成就,
是上帝感动你然后你才说我愿意,
不是因为你说我愿意所以上帝被你感动。
你可能只有一个廉价的数位电子表,
你可能只看见太阳光线却感受不到热度,
你仍然可以为了电子表和不热的太阳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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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9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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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基督教工作五年后写的代祷信。
http://bbs.org.hk/pc/pccon.php?id=83&nid=9059&tid=182

从那一次开始,我没有在信上写钱,为钱写了。

我的旧blog:
http://bbs.org.hk/pc/index.php?id=smalltomato

新blog:
http://kwoksimon.blogspot.com/

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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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malltomato at 2007年08月9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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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曾经说认罪悔改先于重生得救,
现在我发现台湾靠着市场经济起家的基督教事业多,
对于真理有正确认识的教会领袖少,
在教会合一的口号之下我的错误言论可能会导致新教徒后退回到天主教那里,
所以我不仅要更正个人的想法也要让人知道之前的错误。
尼哥德慕不知道甚么是重生,
但是从犹太教的观点来看他知道甚么是悔改,
因为他知道也承认耶稣行了神迹,
他去找耶稣的行为本身就可以被看成是有意愿要悔改。
耶稣有没有说我等你很久了,
然后对他神秘地一笑说你不知道你得救了吗?
没有。
耶稣没有选定一个好的地段在那里摆摊子等人上门替人算命,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所以耶稣指明了他的悔改必须是因为重生,
不是因为他信所以产生了悔改与重生,
而是因为永生的源头使罪人重生而产生悔改与信心的果子。
这样当你发愿要成就基督教的大事业又等待有基督徒热心参加之前,
你可以先检讨自己到底重生得救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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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9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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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
您这一篇写得很长又很用心,虽然全部读完要花一些时间,但值得啦!

其实,教会长久来,在一般的词语的用法上都有一些积非成是的误用.
例如:"释放"信息(大概是从英文deliver a sermon直翻吧?);主啊!你"配得"我们赞美....;聚会结束时,牧师祝福说:我们一起领受神的祝福(听了差点没昏倒!)

您所说的"奉献"也是如此.
望文生义,奉献是"奉上","献上"的意思,所以是一种由下而上的行为.所以圣经有关"奉献"的经文,都是指向对 神的摆上,无论是实质的财物或是精神上的投入.
英文的奉献,一般翻为make an offering.这个用法比较广,所以产生了对牧师"奉献",对弟兄姊妹"奉献"的习惯用法.
严格来说,这种用法实在不太恰当.所以我宁可用"支持","捐助",或"餽赠".

上述对于传道人,神学生,或弟兄姊妹的"奉献",英文一般用"donate",是指一项慈善的捐助.如希伯来书13:16"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

教会是个群体.难免有些弱势的肢体,我们适度地以实际的财物来帮助他们是应当的.
若是传道人的薪资教会给的不足,弟兄姊妹基于照顾(在此我不用"尊敬"啦!)传道人而有所"支持"或"餽赠".捐助的人,受赠的人,两方面都有平安就好了.

至于您所说的神学生受支持恋神学院的事.因为这是另一个大题目,有机会我们再多交流.

愿主耶稣的恩惠与大家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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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抢救小羊大兵 at 2007年08月10日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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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曾经长期为出国读神学院的一位姐妹奉献
后来这位姐妹也成为传道人
当时的想法是我用金钱支持她的摆上
等于是自己也在她未来传福音的事工上有份
那个奉献我个人感到很平安

但后来也有类似的例子
并且是个别主动找我奉献的
内心没有感动和平安也就没有为她奉献
事后也证明我当时的决定是对的

我觉得面对疑惑又无法立时清楚教导
祷告寻求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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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思佳 at 2007年08月10日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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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佳姊妹所提的祷告寻求,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就算是正确合宜的奉献呼声,我们也不可能对每一个都进行奉献。
我们都必须寻求圣灵的带领,做个好管家,将有限的金钱资源,投入上帝要我们奉献的标的里去。
不过,因为这篇文章的焦点比较不是在这方面,所以我没有太多着墨。
我担忧的,还是这种在教会中还算相当常见的『为个人需求要求奉献』的现象。

我相信,像阿斗网友一样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的信徒,应该很多,但是,在教会里,大概没有人敢问这种行为是否正确。
毕竟,『奉献』这帽子实在太神圣,没有人敢发问或质疑。
就像有人动辄搬出『上帝告诉我、、、』这种超级神圣的用词一样,会吓倒很多一般信徒。
而教会对这种要求奉献的行为也似乎没有明确对这方面的教导,也似乎没有制止与谴责。
我对这样的情形,非常忧虑。
在教会里,正确的行为必须被鼓励,错误的行为必须被纠正。
对错误的行为放任不理,这是很可怕的放纵。
因为,人是学习的动物,好的行为,大家会学;错误的行为,大家也会模仿。

我讲一个现今还在读神学院的牙医师朋友的真实事例。
他已经结婚生子,要养家活口。
在离开之前服务的牙医诊所,即将去神学院就读前夕,他在和我谈话时说:
『为了去读神学院,我已经准备好多年了,等到今年才能实现』。
我知道他所说的准备可不是心中的回应呼召而已,而是真的在学费与经济上的预备。
虽说牙医师还算有相当程度的收入,但毕竟一旦去唸神学院,届时将无法工作,不再有收入。
而孩子要唸书、家里要生活,钱从哪里来?
所以他花了好几年的时间,辛勤工作、努力存钱,等经费够了,才能去读神学院。
而且,他读的,可不是三年制的道学硕士,而是七年制的神学生。
事实上,以他的学经历,他根本不需从大学部开始读起,直接进入研究所课程即可。
但他认为,要做神的工作,基础很重要,而他自觉基础不够扎实,所以愿意屈降,已经医学院毕业,但还是愿意从大学部神学院一年级开始读起。
说真的,这样的人,以后当牧师当传道,会不认真爱主,我也不太相信。

如果,连一个收入还算不错的牙医师,要去读神学院,都还要这样存钱准备。
那么,许多宣称愿意为主献身的人,在经费还不够时,不愿意先工作努力存钱,就胆敢要求别人奉献,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不是说我们不能为经费不足的预备读神学院的人奉献。
事实上,我极力主张,我们要随时留意教会中那些无声而真正需要的人。
所以,我们如果发现有人经济状况不好,而他真的虔诚爱主,要去读神学院,但他却没有主动要求大家奉献,而是很拼命去工作存钱,这样的人,我们一旦发现,而且内心有感动时,真的应该主动为他奉献。
但是,我反对的不是这种,而是上一段那种自己很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的哪那种准备读神学院的人。

有位牧师曾提醒过:
一个牧师,如果不知民间疾苦,不知道会友是要多辛苦努力工作,才能奉献出这些钱来给牧师做福音养生之用,那么,他怎可能真正爱护他的羊群?他怎可能真正善用每一分会友奉献的钱?他怎会真正感谢上帝差遣这些会友奉献金钱,即使金额微薄?
结果,浪费的、为满足私欲的、视为理所当然的牧师,当然就一大堆了。

当然,我绝不是要抨击神职人员,也绝对不是影射哪一位神职人员,更不是要大家去质疑自己所认识的神职人员。
这绝非我的意思。
我在乎的,是正确的观念。
我们本身要建立正确的观念,有机会时,也要将正确的观念传递出去,不要让一些错误的观念在教会中毫无制止的传递下去。
如果,我们能使一些原本以为可以理所当然要求别人为自己个人需求奉献的人,在提出需求前,能开始反省、谨慎的话,那就很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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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1日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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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什一去给真正需要的事工,而非自己教会这样子
算是尊重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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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林芯 at 2007年08月11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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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我们应该先厘清一个重要的概念--奉献。

基本上,我个人非常不赞成对传道人的资助被称为「奉献」。正如同小小羊开栏所提到的,不要滥用「奉献」这个神圣的名词!

此外,除非是个人主动愿意资助,不然,读神学院凭什么叫人家给钱?有很多人是读完神学院却最终不出来服事的。如果教会愿意「投资」自己教会的传道人,要他去读书,那么教会不能成立讲学金吗?这样,大家都有公平公开的机会去取得资助。
基本上,传道人在教会服事,都有拿工资。要读书,自己好好规划。教会给予的资助,应该公开而合理,而不是私相授受,或者甚至假资助之名行敛财之实,让自己日子大大好过、舒服!
此外,我见过神学生拿人资助的。我个人不大明白,怎么会有人脸皮这么厚的以为自己反正有在作主的事工,别人给物资与金钱,就拿吧!他不过就是个神学生而已!如果说,作主的事工就可以拿钱,那么为什么参与教会的团契,当组长、会长等等的同工,就没人给他们钱?

我倒是乐意不断思考这段经文: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10 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 11 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甚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 12 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

参考信望爱信仰与圣经资源中心:
「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这可能是犹太人根据 创 3:17-19 而推论出来的一句格言。甚至犹太拉比也要藉着工作维持生活。
基督徒群体讲究彼此相爱,难免有人利用这点而无限制的要求基督徒群体供应其经济需要,否则就以「没有爱心」控告之。保罗在此很清楚的告诉信徒:「自食其力」是基督徒应有的表现,甚至他不惜放弃自己的权利来教导「自食其力」的德行。
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2+Thess&chap=3&se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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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虎鲸 at 2007年08月11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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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拜读你的精心叵析关于奉献的圣经教导。可是可能回应的太慢了,不过还是有感而发。我绝大部分都是认同的,我们要有一定的风骨,不要太随意向人募款,我们也要好好的工作赚钱,预备将来要作的事奉。但是有一些我想提出来大家思想的:
1.为什么有人还是愿意奉献给他,如果有人愿意奉献给他,是不是支持他做一些错的事,还是这也可能是上帝的怜悯,有些人不应得的,上帝因着他的怜悯还是给他。上帝的作为我想不是我们可以去测透的,但是一定有他的美意。
2.我们会不会觉得那些要钱的人比较低等,我们绝对不要做这样子的人,事实上很多贫穷的国家,充斥这些问题,如果你有机会去的时候,他们都会伸手叫你帮忙,教会更是如此,从传道人到会友都会盼望妳帮忙拿点钱出来,从帮忙教会到帮忙个人的生活,例如帮他买猪或是甚么东西好帮忙他的生活。
我觉得这些问题也值得我们逆向思想。毕竟牧会是一项实际的事工,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处境,如果太过于公式化或公义化,或许也不是上帝的意思。好像耶稣在世上事奉的时候,他难道不知道有些人是来骗他的,是来占他便宜的,但是他好像也没有拆穿他们,他还是爱他们,与他们一同生活。他仍然是主,他没参与罪或不公义的事,但是他体谅,耐心教导,做榜样,这些等等也是很好的一条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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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leitheia at 2008年02月24日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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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itheia您好:
谢谢您的回应。

首先,有个地方,是我必须先说明一下的。
我这文章的背景,主要是台湾、香港地区。
我所讲的oursweb,也是主要以台湾、香港的信徒为主。
我所批判的现象,其实都是长时期观察oursweb与台湾教会实际状况所做出的。
我们都会同意,在台湾、香港这样地区,和贫穷国家,会有很大的差异性。

关于oursweb的奉献区,在过去,三不五时就常有个人出来要求大家为他奉献的张贴。
但最近已经好很多。
http://www.oursweb.net/devote/index.asp


关于第1点,有人愿意奉献部分,我们都会同意,有时,是出于上帝怜悯;但也有时,是支助错误行为。
到底是哪一种,有时真的无法很简单就做出判断。

不过,随着台湾经济不景气、M型化社会的影响,我们也会发现,整体信徒的奉献额度已经在减少,这导致很多需要奉献的单位或个人,会缺乏经费。
在这种状况之下,信徒对于奉献标的的评估,更是需要谨慎小心。
因为,当我们将有限的金额奉献给不佳的标的时,每献出一笔,就表示真正需要的地方就少了一笔奉献来源。
我想,这也是我们所不乐见的。

这部分,我有另一篇文章,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因为是为圣工的奉献呼吁,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献?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941213.html


关于第2点,我绝对同意,我们千万不要将贫穷者视为比较低等。
但是,对于贫穷地区那种『主动伸手要求』、『期待别人援助』的习惯,或是观念态度,我并不太赞成。
当然,假使自己觉得在那样的贫穷国家(不是台湾)领受是要去对这些要求者伸出援手,我并不觉得有甚么不好。
毕竟,个人领受不同。
对我而言,这是属于『济贫』领域。
可参阅这篇文章:
一些济贫时常被忽略的问题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872445.html
这也是我长期进行济贫事工,也在台湾比较贫穷的区块长期工作,并且长期思考济贫问题之后,所提出的提醒。
我强烈建议去思考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在贫穷的孟加拉创设『穷人银行』的经济学家,他所提出得很特殊的观念:
『对于穷人,任何慈善团体的捐款,都是错误行为。』
这不是一个活在象牙塔里的学者,而是一个活生生生活在穷人中间,想尽办法要改善他们生活的经济学家,所提出的深深的感受。
他这样说,并不是叫大家不要去帮助穷人、不要去爱穷人,而是要大家要有智慧,做更好更有效的济贫资源使用。

另外,我有一个小小的疑惑:
「好像耶稣在世上事奉的时候,他难道不知道有些人是来骗他的,是来占他便宜的,但是他好像也没有拆穿他们,他还是爱他们,与他们一同生活」。
对这段话,不知有没有具体的圣经依据?能否提供一下?
因为我暂时脑袋中,还想不出有这样的例子。
我这样说,是出于真心,也是真的很困惑,因为我一直很努力想,但还想不出来圣经里有这样的例子。

再次谢谢您的回应,愿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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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4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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